关于仁寿寺提升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城市升级步伐,进一步推进佛山仁寿寺提升建设工作,增强佛山的城市魅力,弘扬我市本土文化、保护重点文物,按照我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我区将启动仁寿寺提升项目,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拟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祖庙路以东、莲花路以南、人民路以北范围国有土地上的部分房屋(详见附图)。 二、征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四、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请房屋征收范围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支持我市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公益项目,大力配合征收实施单位的动迁相关工作,尽快签订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 157****3062,谢*** 83879692 )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仁寿寺房屋征收范围图2012年10月21日.pdf(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