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措并举督促化妆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6月27日以来,在黄勇副局长的带领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市中心城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多措并举,检查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告知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易燃易爆原料的,在审批发证前须提供生产车间及易燃易爆原料专用仓库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二是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细致排查,做到有的放矢。经排查,中心城区共有19家生产香水、啫喱水等产品的企业需使用乙醇等易燃易爆原料,17家生产粉类产品的企业需配备吸尘设备。三是要求企业对易燃易爆原料管理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四是有生产含粉类产品的车间必须有相应安全配套设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人员要求有生产含粉类产品的企业,在其生产车间必须配备除尘设备,并定期组织操作工人身体检查,防止患尘肺职业病。五是规范警示、警告标志的使用。对易燃易爆的花露水、啫喱水、发胶等化妆品,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或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注警示标志和警示用语,告知消费者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监管人员深入化妆品生产企业耐心地向企业管理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重点宣传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等方面知识,并要求企业对每个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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