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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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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