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丹霞庄分店等5家药店确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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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根据《转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汕人社函〔2015〕573号)和《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2月-9月期间对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丹霞庄分店、凯泽雅园分店、潮阳区石珠园分店、潮阳区西环城分店和汕头市康晨药房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5家零售药店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联网验收等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和公示通过、联网验收合格,确定新增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丹霞庄分店、凯泽雅园分店、潮阳区石珠园分店、潮阳区西环城分店和汕头市康晨药房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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