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为灾区捐款献爱心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单位:
继今年1号台风“珍珠”正面袭击汕头之后,7月14日至16日,我市又受到第4号台风“碧利斯”影响,全市各地普降特大暴雨,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部分灾民农田被毁,房屋倒塌,生活困难。为帮助受困灾民度过难关,重建家园,市委市政府决定从7月24日起,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为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为保证我区救灾捐款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为灾区捐款献爱心的通知》(汕市办知[2006]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搞好宣传发动。此次活动筹集的所有款项全部用于救助辖区内受灾困难群众。各街道、各单位将募集到捐款直接汇入区民政局帐户(开户行:工行汕樟支行,帐号:2003***********7906,单位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并凭银行缴款单到区民政局换取有效凭证。区民政局应于8月25日前将捐款情况报送区政府统筹安排。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