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乐孕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果蔬奶瓶清洗液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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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7〕35号 |
处罚名称: | 汕头市乐孕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果蔬奶瓶清洗液”产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至9月2日期间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果蔬奶瓶清洗液”产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18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乐孕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10Q |
法人代表姓名: | 陈喜恋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1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方编码: | 44050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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