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公路局关于封闭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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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澄府办[200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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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区公路局关于封闭国道324线澄海路段 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公路局《关于封闭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批转区公路局关于封闭国道324线澄海路段 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封闭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工作,顺利实施封闭工程,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现根据市、区二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和区府办《关于封闭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的通知》(汕澄府办通[2009]1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特就实施该项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对目前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14个中心缺口实施封闭。具体为:盐鸿镇鸿一路口、鸿沟路口;东里镇东和路口、南社(2)路口、犁头长路口;溪南镇强兴车行前路口、海岱路口、水南路口;莲上镇南徽路口、莲上镇道路口、永新(2)路口;莲下镇南洋工业区路口、许厝路口、莲阳车站路口。 二、时间安排 从现成起至今年6月20日止。 三、封闭形式 根据目前国道324线澄海路段的交通状况,上述各沿路中心缺口所属村(居)的实际情况以及实施封闭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拟采用预制混凝土隔离块实施吊装封闭的方式施工。 四、组织实施 实施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的封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尤其是来自中心缺口所属村(居)的干部和群众的阻力较大,各有关镇和职能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通力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为: (一)负有路口封闭任务的各有关镇,应于今年6月20日前做好路口所属村(居)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中心缺口存在的危害性,说服各方务必服从大局,同时密切掌握动态,确保相关村(居)的稳定。 (二)从现在起,由区公路局组织实地勘查,测算预制混凝土隔离块的数量,并于今年6月18日前完成混凝土隔离块的预制工作,随时随地准备好施工机械设备。 (三)在实施中心路口的封闭工作过程中,各相关镇和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要全力以赴,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工作。各相关镇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应于今年6月18日前将各自封闭条件成熟的国道324线澄海路段不符合规定的中心缺口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于区公安交警大队)。 (四)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区公安交警部门和被封闭路口的所在镇及所属村(居)应派出专门人员和有20人以上的警力前往现场,共同维持道路交通安全警界和施工秩序,确保封闭工程顺利施工。 汕头市澄海区公路局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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