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龙岗区科学技术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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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2013-2014年度龙岗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尚未递交以下材料的单位须于2015年5月29日前补交:
一、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申报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并打印的申请书。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其中配套奖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胶装)。
其他通知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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