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关于名称变更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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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中央、省、市、区机构改革精神,经区委编办研究(深龙编[2019] 6号),将“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简称“我署”)。
此次变更仅涉及单位名称,名称变更后的职能范围仍未变更,不会影响到我署整体职能、业务结构以及对外合作政策等。在变更日前以原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出具的各类文件均为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我署享有与承担。我署自2019年4月25日起,正式启用变更后的名称对内对外开展工作,原名称停止使用。我署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声明。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代章)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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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1:36: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