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安委办关于征求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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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深龙安办函〔2017〕120号
为落实市、区领导批示要求,坚决遏制近期零星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严峻态势,杜绝监管真空,引导全区零星工程施工活动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监管范围,有效防范零星工程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办会同区住房建设局起草了《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请于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办(无意见也须书面反馈)。联系人:刘云耀,联系电话:28996831,传真:28949000。
此函。
***:《龙岗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区安委办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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