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0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高建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企业用房租金补贴,落实发展实体经济精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降低企业成本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实施企业用房租金补贴事项
为切实降低辖区企业经营成本,吸引更多的优质、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并对辖区企业的产业用房租金补贴方面制定了力度较大的扶持细则。近年来,我区财政收入仅维持中低速增长,“一企一行业”税收贡献不稳定,而未来几年我区人员经费、基建投入、民生保障等增支事项多、刚性强、需求大,急需税收收入予以支持。若全面施行“只要在龙岗纳税的企业,企业不论大小,一律根据纳税的贡献大小给予房屋租赁补贴”的扶持方式,我区则难以维持财政收支平衡。
在现有实行的扶持政策下,为了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获得相应补贴,我区对核准制资金扶持项目和不足100万元扶持金额的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职能局,这项举措将审批时限从原来的扶持资金从申报到批复至少三个月的时间缩短为不足一个月,审批时限缩短到原来的三分之一;同时推进落实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相关政策扶持事项,切实做到简化流程,方便企业申请办理。
二、关于长期坚持实施厂房租金补贴事项
近年来,深圳房价不断攀高,企业用房租金也随之水涨船高。为减轻企业用房租金负担,我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重点引进企业、新型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给予场地租金扶持。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产业聚集发展、产城融合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支持辖区企业的落地生根、做大做强,我区除了坚持厂房租金补贴政策,还通过以下措施来降低辖区企业的经营成本:
(一)、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我区对政策的扶持范围、扶持标准、限制条款、实施期限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优化调整,我区新修订并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3号)及配套实施细则,涵括科技创新类、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类、工商业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类、旅游及体育产业类、质量发展类、文化创意产业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类等八大类别,并着重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龙腾计划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配套等方面进行财政扶持,配套实施细则由原来的10个增加11个,删除了部分限制性条款,从而鼓励辖区企业多为我区地方财力、GDP等方面做贡献,发挥我区产业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工业强基础等有关扶持政策内容,我区将研究出台“中坚企业培育计划”,挖潜区内及区外高成长性企业。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将增至14亿元,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增强区内企业竞争力,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二)、积极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年初龙岗区委1号文的形式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深圳东部中心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的主要措施包括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出鼓励区产服集团、金控公司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开展融资租赁、应急转贷等多种类金融业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对新引进企业和扩产企业按其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扶持,将辖区企业生产设备融资租赁和在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设备购置列入技术改造扶持范围。建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区内实体经济企业风险补偿制度。同时我区正在开展《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的修订工作,将进一步完善我区支持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引导辖区银行、证券、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服务区中小微企业,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实施企业租金扶持政策,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租金扶持政策,更好地发挥租金扶持政策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鼓励和扶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让实体经济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二是大力度宣传《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中关于租金补贴的相关政策,让企业了解掌握政府的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动力;三是加强对区内企业的服务和指导,简化申请流程,加快审核速度,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的工作。
专此函复。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