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征求废止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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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本区实际,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拟废止《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加强社会公众参与,我局于2021年11月2日将上述《管理办法》及废止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1月13日征求意见结束之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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