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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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
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目前,我区仍有47家企业未填报2016年年报,如果连续两年未填报,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也会受到影响,请企业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积极填报。
特此通知。
***:龙岗区2016年未填报年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xlsx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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