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推进交通管理业务网上办理
为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记者2月2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访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的便民要求精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月3日起,推进我市交通管理业务网上办理,坚决防止疫情在交管窗口传播,保护人民群众和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从2020年2月3日起,我市全面推行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机动车申领检验标志、补领检验合格标识等25项基础业务通过12123交管平台(www.122.gov.cn)或APP网上办理,车管所将通过EMS实时邮寄等开展各类便民业务。2月3日起,暂停我市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等所有交通管理窗口业务办理,因暂停导致相关时限超期的予以顺延,不做处罚。
我市将积极推行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对已在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的,由车管所统一取消,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的,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者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实时恢复交通管理窗口业务办理,并第一时间予以告知,交通违法处理咨询电话:0891-6247312(咨询时间:9:30-12:30,15:30-17:30),车管所咨询电话0891-6386655(咨询时间:9:30-17:30)。我市交管部门将在疫情期间对酒驾、醉驾、疲劳驾驶、严重超速、涉牌涉证、违反交通管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纠正为主、处罚为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责任编辑:黄炳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