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1170941)的答疑公告政采服务
各投标供应商:
关于新安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1170941),针对有供应商提出的相关疑问,根据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来函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评分项“体系认证”的问题
1、本项目采购性质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为确保食堂安全和管理质量,考虑设置“体系认证”以择优选择供应商。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可靠的保障,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存在关联性。GB/T 36002-2015是社会责任领域基础通用的国家标准,相比SA8000:2014国际标准更符合我国国情,GB/T 36002-2015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证书设置是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是合理的;
2、GB/T33129-2016是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的国家标准,供应商只要提供该标准的认证证书均符合评分项要求。
综上,故本项不做修改。
二、关于评分项“投标人经验情况”的问题
关于投标人经验情况证明文件“出具履约评价证明的必须为合同甲方”条款,投标人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由合同甲方下属部门(如后勤部门等)盖章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均可得分。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