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直接听取了8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43条:“听证组织机关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听证报告”的规定,现将听证会听证报告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公告。
***:1、《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2、《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笔录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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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doc
***2:《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笔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