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达海通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于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珠海港高栏港区达海通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该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拟于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大突堤北侧岸线的西段建立大型干散货通用码头,建设规模为1个10万吨级与1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总长度,堆场区位于码头的后方,为吹填造陆形成,陆域最大纵深约,宽~。设计货物吞吐量为860万吨,货种包括:煤炭、水泥熟料和铁矿石。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扬尘的影响进行预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不会超过施工场地下风向。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疏浚作业悬浮物。通过计算疏浚、吹填施工对水体环境影响,本报告认为疏浚工程对邻近水域的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由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均位于项目西侧较远的海域,码头疏浚、吹填施工产生的悬浮物不会影响到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所在海域的水质。此外,疏浚、吹填施工对水质的影响属于短期环境效应,施工结束后,受影响水域的水质将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作业机械和施工船舶。由于本项目选址海域周围居民点距项目边界的距离较远(均在外),在昼间施工的情况下,各居民点的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昼间≤60dB)。但如果本项目施工期有夜间施工的情况,则会出现噪声超标现象,对周围内的居民点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避免夜间施工的情况发生。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会对底栖生物、浮游动植物等造成损失,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及其附近水域的底质将恢复平静,随后就是底栖群落的重新建立以及浮游生物的恢复。
(5)对防洪的影响
拟建工程所在水域为弱动力区,工程建设方案不占用黄茅海的主要泄洪、纳潮通道,对黄茅海水域泄洪纳潮影响不大,也不会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拟建码头实施对黄茅海整体防洪(潮)水位的不利影响非常小。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煤炭、水泥熟料和铁矿石在装卸、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边界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_18920-2002)的浓度限值要求,全部回用于堆场洒水、冲洗、绿化,不外排入环境,不会对码头对开海域的水质产生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码头装卸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可达69~108dB(A),在落实相应的降噪措施前提下,本项目港区边界噪声昼间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夜间主要噪声源为货物装卸噪声,属于频发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关于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的规定。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由相关的部门收集统一处理,不直接外排入环境,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正常工况下不会对水生生物群落产生不良影响。在建设单位按相应的规模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溢油处理器材,并做好溢油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发生后可迅速作出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溢油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装卸扬尘采用干雾抑尘系统和干式除尘法。
(2)堆场扬尘采用湿式除尘法,并在露天堆场四周设置防风网,设置绿化带。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含煤污水采用混凝沉淀和过滤等工艺处理。
(2)流动机械冲洗水和机修车间含油污水采用沉淀、隔油和油水分离器的处理工艺流程处理。
(3)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用设备,采取隔振减噪措施。对于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应采取设置消声器,安装软接头等隔声和减振措施。车辆在港区应限速行驶,并尽量减少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在项目设计和施工中,采取生态系统优先管理和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和不可逆转的变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暂时造成的影响做到尽可能地重建和恢复。
6、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的规定,加强管理,建立详细的应急计划准备充分的应急设施。
四、主要环评结论
本项目为大型干散货通用码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的要求,有助于解决珠海市高栏港结构化矛盾,提高高栏港散杂货的运输能力,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适宜,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当地的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较小。
在建设单位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时提高安全意识、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工作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2、信息公布方式:采用现场公示张贴本材料,向公众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和主要环评结论。如有需要,公众可要求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公示期限:。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口头意见和建议。
2、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3、通过电话或邮件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联系办法
建设单位: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756-3210332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3650397 邮箱:molikai94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