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助力“产业兴盐”,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及2020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定于2020年8月21日起启动我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培养总名额100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下午17:00截止(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中心429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专家评审
我局将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我局将确定本年度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的企业和学徒人数,并将于2020年9月20日前通过官网予以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yantian.gov.cn/。
三、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材料
企业需向我局提交以下学徒培训备案材料:
1.学徒培养方案;
2.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学徒花名册;
4.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三)备案审核
我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咨询电话:0755-25228153。
特此通知。
***:1.盐田区2020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职业(工种)目录
2.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3.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表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