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出租屋和重点场所清理整治百日行动风成效
自全市开展出租屋和重点场所(行业)清理整治百日行动拉开序幕,罗湖作为老城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区综治办牵头,区出租屋综管办、区公安、各街道出租屋综管所等单位具体落实,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着重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录入以及出租屋各类隐患排查入手,出色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为下步的整治打下良好基础。该区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区综治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各相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并落实联络人。区出租屋综管办要求本系统必须利用居住证制度常态化试点和春节及“两会”期间维稳工作为契机,加大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效能。从区办(局)到各基层综管所、站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全力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二)加强部门沟通,重点排查。各出租屋综管所愿当工兵,积极主动,发挥熟悉社区情况、信息来源快的职能优势,提早发现出租屋内存在各类问题,主动与各相关部门衔接,探讨行动方案。既帮助公安部门克服了人手不足的情况,又通过借助公安的力量,达到打击出租屋各类隐患,推动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开展的目的。行动开始前期各所主要注重流动人口出租屋基础数据的采集、核查工作。一是结合居住证地址改写,利用网络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对比,逐户***核对人口信息,对录入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核对,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率和信息的准确率。二是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卫生等各职能部门的配合,重点狠抓利用出租屋经营的“十元店”、“城中村”、“六小场所”、歌舞厅、桑拿、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公共娱乐场所,旧货市场、通讯器材市场、收购业等重点行业的信息采集,并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并协助查处。三是以春节及“两会”期间维稳工作为契机,按照“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对目前掌握的C类人员进行重点回访,并配公安部门做好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及时采集“城中村”、“同乡村”流动人口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对重点可疑人员进行***打击,形成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任务量化,责任到人。为使任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区出租屋综管办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人力,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出租屋综合信息的采集、录入、通报,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等出租屋管理模式的推行,违规租赁房屋行为的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
通过第一阶段的奋战,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取得新突破。截止2月24日,全区累计采集、录入流动人口833925人,其中在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中,共录入流动人口22041人,注销2262人,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出租屋综合信息336条。(二)出租屋隐患排查成效显著。1、无证照经营旅馆业场所:共排查场所74间,发现无证照经营旅馆业15间,取缔1间;2、非法经营的旅业场所:发现按时、日将房间、床位出租给他人住宿的68间,督促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44间;3、排查桑拿***场所55间,发现凌晨2时后提供房间或床位给他人留宿过夜的22间,已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36间;4、整治合法持证旅馆业场所:共检查62间,发现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有8间,已安装的有94间,发现未落实实名登记、录入、上传的有1间,已查处2起,已督促落实整改3起;5、无照经营单位:共排查发现14间(废旧金属收购间3处,机动车维修间1处,金银珠宝饰品回收和加工间10处),函告工商3份(废旧金属收购间2份,机动车维修间1份),查处取缔1处(金银珠宝饰品回收和加工间);6、持照经营单位:实有单位89间,17***人,排查70间,1633人。其中,排查废旧金属收购间5处,人员31人,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间1处,人员4人,机动车维修间8处,人员96人,金银珠宝饰品回收和加工间26处,1502人;7、协助查处打击:共查处持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24宗,其中,超范围经营17宗;协助查处打击销赃窝赃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案件:共协助查获刑事案件2宗,查处治安案件5宗。(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