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幼儿园中小学校内不得设小卖部或超市确有需要的应依法取得许可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根据规定,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网友热议 中小学校内小卖部要“退学”引关注 该《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从下个月起,全国中小学生就要和学校的小卖部说再见了。这条消息一出,立刻上了微博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那么小卖部“退学”后,确实有刚需的学生们该怎么办?根据《规定》,其中第二十条提到: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此消息一出,我市部分师生和家长与大多数网友一起分为几个派系,各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为了孩子健康着想,校内就不该设置小卖部;有人认为:确有刚需的,不应取缔;也有人表示:校内外小卖部和超市都应该加强监管。 记者走访 大多数中小学校内并无小卖部或超市 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学校发现,我市大多数中小学并无校园内小卖部或者超市。“很多年以前有,但是近年来校园内小卖部或者超市已经没有了。”某小学主要负责人表示。初中情况与小学类似,我市文园中学和九洲中学相关负责人都表示,有些学校不但没有小卖部,更是禁止学生携带零食入校园。 香洲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中小学很早就取消了校内小卖部,“部分学校食堂会有饮用水出售,但是不卖零食”。 去年8月3日,我市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属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学校要严格核定和管理食堂饭菜价格和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中盈利。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我市部分市属高中,校内才有小卖部或者超市。“毕竟高中寄宿生较多,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校内不能出去,平时需要生活用品还是校内购买方便,而且由于‘零租金’,目前校内小卖部或者超市商品售价要比外面便宜许多,学校和市里相关单位都会进行监管”。 我市某高中主要负责人表示,该校校内超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营,并且禁止售卖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等。 家长心声 学校周边商铺更应加强监管 有学生家长表示,大多数垃圾食品来自校外,校外小卖部更应该加强监管。 笑笑(化名)妈妈告诉记者,孩子目前在读四年级,每天放学后,出了校门总喜欢自己去买点零食,“作为家长,看到孩子吃‘垃圾食品’,总是很心痛”。经常给孩子分析吃零食的坏处,但还是拦不住。说多了,孩子就偷偷摸摸地吃。” “其实她吃的辣条我也仔细看过,并不是三无产品,都是正规厂家出产的,生产日期什么的都有,但是辣条这种高油、高盐、高添加、重辣的食品,怎么能放心孩子吃呢?”笑笑妈妈认为,校内小卖部不应设立,而且除了家长和学生应自觉远离这些食品,校外流动商贩、周边商铺的管理更应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