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关于采购美容美发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服务的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田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美容美发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服务一项,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标书领取:供应商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福田区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大楼10楼1002室拷贝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楼1002室报名,如果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响应时间内通知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三)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必须符合我国法定质量监督机构资质认定,并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检测项目必须包括国家标准(GB37488-2019,GB/T18204.1-4,GB/T18204.6)中美容美发行业相关项目并在有效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19年6月19日17∶00前致电82034086郭先生,逾期不予受理。
六、重要提示:在招标活动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注意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中心公布的此类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将于2020年6月22日11:30前截止收取。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4:30;开标地点: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楼会议室。如开标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福田区疾控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43号。
九、拟采购服务信息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无价格),得分前四名的做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限3个月,服务对象根据卫生许可证中核定座床数分为小型美容美发场所(座床数<10个)和大型美容美发场所(座床数≥10个),根据前期市场调查结果,服务费用单价确定如下,投标商无需另行报价。
上述费用包括了供应商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需人工、场地、车辆、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在不超过总预算限额前提下,最终服务对象数量以实际完成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并出具报告数量为准。
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