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提请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通报批评的函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9年4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五洲星苑小区C栋26D一名空调安装工在进行空调安装作业时从高处坠落,经120现场救治无效死亡。根据“4.15”福田区五洲星苑死亡事故调查组出具的《“4.15”福田区五洲星苑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相关单位责任的认定:“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五洲星苑管理处,系福田区五洲星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福田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空调安装作业人员的进场记录登记工作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2019年7月9日,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7楼楼顶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相关部门经调查发现,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单位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日常管理松懈,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备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故障,消防控制室只有1名值班人员且无持有岗位资格证,火灾发生时,值班人员未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施,且未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延误扑救初期火灾时机,导致火灾蔓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深圳福田公安分局决定对涉事物业管理单位相关责任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上述两起安全事故中,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均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及《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福田区关于物业安全生产与市场准入联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福建发〔2019〕41号)的有关规定,现提请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五洲星苑小区项目负责人:秦智峰)、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负责人:郭晓东)进行行业通报批评,取消此两家物业服务企业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限制其自本函发出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与福田区物业项目投标,物业项目负责人半年内不得担任福田区新物业项目负责人。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