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清泰村项目区实施规划批前公示佛自然资明告〔2019〕26号
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24 号)的相关要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清泰村项目区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实施规划》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实施规划》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2018年10月18日,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清泰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工作通过市局验收,验收确认文件佛国土规划函〔2018〕1390号,计划在一年内完成全部挂钩周转指标的建新任务。
二、规划目标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清泰村项目区拆旧区位于杨和镇清泰村,共 190.94亩,现状地类为建制镇和采矿用地。建新区位于杨和镇镇政府、对川村委会、清泰村委会、河西居委会、圆岗村居委会、豸岗村委会,总面积128.56亩。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实施规划主要内容
(一)拆旧区位于高明区杨和镇清泰村。共 3 个地块,面积 190.94 亩,全部属农村集体土地。已经通过复垦验收面积为128.56亩,保留建设用地面积62.38亩。
(二)建新区面积128.56亩,共8个地块,涉及杨和镇镇政府、川村委会、清泰村委会、河西居委会、圆岗村居委会、豸岗村委会1处国有土地、5个村委会,其中国有土地13.52亩,农村集体土地115.04亩。建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的用途均为建设用地,符合规划。
(三)项目区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28.56亩,本实施规划计划一年内完成全部周转指标的建新任务。
四、公告时间
2019 年 3 月1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杨和镇政府及对川村委会、清泰村委会、河西居委会、圆岗村居委会、豸岗村委会公告栏及我局网站公告。
六、公告意见及反馈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到:fuzi-2006@qq.com
(二)信件寄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土地规划和耕地保护科;
(三)联系电话:张泓浩,联系人:0757-88632234;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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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清泰村项目区位置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