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人才安居住房积分配租规则听证报告书
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坪山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等有关要求,我局于2016年7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在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07会议室举行了《坪山新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人才安居住房积分配租规则》听证会。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人员有听证主持人李顺平,部门陈述人王希龙,记录员吴佳霖,以及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
一、 基本情况
听证会开始后,听证主持人李顺平同志首先对此次积分配租规则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部门陈述人王希龙同志对积分配租规则的特点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包括以下创新点:
(一)首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分制,便于单位和人才自我评估
(二)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社会贡献度依序配租住房,区别于一般轮候规则
(三)房源分配兼顾传统型和成长型企(事)业单位,体现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结合新区产业现状和发展战略,新区将企(事)业单位划分为Ⅰ、Ⅱ和Ⅲ三类。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及时申请入库,逐步实现新区人才住房的“以需定建”
(五)开辟两个绿色通道;一是新区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优先于一般人才承租住房;二是新区科技创新载体企业可免排序承租住房。
二、听证结论
各企业代表对《配租规则》提出了疑问,部门陈述人对疑问进行了答疑,各企业代表均表示支持《配租规则》出台实施,以解决新区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安居问题。
三、听证意见
听证员认为:
《配租规则》是新区为吸引优质企(事)业单位和人才落户新区而组织起草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新区企(事)单位的人才住房需求,综合考虑其《配租规则》是新区的重要人才保障办法,建议加快该规则的出台,以保障现新区企(事)业单位对人才保障住房的需求。
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