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责任白皮书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87号)的要求,现制定《珠海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一、当前的形势及存在问题
国土资源是生产生活生态之本,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在新常态下,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诸多新挑战、新问题,存在问题还不少。
(一)耕地占补平衡日趋困难。土地整治开发、提质改造难度较大,辖区内开发补充耕地较为困难。国家和省对于异地购买耕地指标约束严格,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较大,必须寻求多种途径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二)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由于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转变,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和科学发展的理念有待加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有待优化,园区土地闲置问题仍然存在。另外,我市批而未供、“批而未用”等现象也不容忽视。
(三)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基层组织和市民群众科学发展的理念没有全面树立、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国土资源的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期长,难以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仍然比较多。预统征地折地、留用地落地、村民建房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积压时间长、情况复杂、矛盾尖锐,解决处理难度大,长期困扰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2017年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用地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通过开展征地拆迁体制改革,启动属地政府总包干机制试点,积极解决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难题。会同各区和项目单位共同推进香海大桥、洪鹤大桥、鹤港高速一期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2017年共完成重点项目征拆补偿面积(含用地清理整合)约25859.99亩,补偿金额达39553.07万元,其中签订总包干协议书三份,涉及补偿面积3434.23亩,涉及补偿金额51866.76万元。
二是有序开展建设用地报批。积极做好洪鹤大桥、长隆二期用地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2017年共组织全市完成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及民生工程用地报批项目59个批次(含横琴),涉及用地规模575.597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67.1184公顷。
三是有效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坚持有保有压有控和“有限指标保重点”原则,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2017年共供地361宗、面积1776.7911公顷,其中出让宗地198宗、面积734.5961公顷;划拨宗地163宗、面积1042.195公顷,确保洪湾中心渔港、洪鹤大桥、UIC新校区三期、斗门区第三中学、兰埔路市政道路工程等项目及时动工建设。
四是积极做好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挂牌出让商品住房用地,2017年共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78宗(含横琴新区15宗),出让总面积共约282.36公顷,出让总价款共计约406.28亿元。其中,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共计126亿元,顺利完成我市2017年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预算。
(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耕地保护
一是积极推进土规调整完善工作。积极会同各区推进土规调整完善工作。有关成果已于2017年9月24日获省政府批复。我局积极协调,在本次调整完善中设法争取省的支持,至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58240公顷,其中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1235公顷,增加了1867公顷;耕地保有量任务22754公顷(34.13万亩),减少了6183公顷(9.2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9367公顷(29.05万亩),减少了5041公顷(7.56万亩),确保重点交通设施用地、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规模。同时,继续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组织开展金湾区红旗镇有条件建设区、香海大桥建设项目涉及规划调整等工作。
二是严格做好用地预审工作。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布局和用途管制开展用地预审工作。2017年全市共办理洪鹤大桥、金海公路大桥、香海大桥支线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52宗,涉及用地面积621.68公顷。
三是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积极组织各区按照“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要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25万亩,签订各级保护责任书共137份,设立标志牌68块。有关成果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此外,为了调动村集体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性,会同市财政部门和市农业部门做好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工作,按每亩每年150元的补偿标准,共计拨付57,666,840元补偿资金。
四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会同财政、农业等部门组织西部各区开展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已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20700亩,共投入资金4850万元(省补助3105万元,市级补助1745万元),并已完成市级验收工作。
(三)全力加强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夯实土地管理基础
一是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1.27万宗,登记面积7355.47万平方米,登记金额4359.54亿元,办理信息和档案查询逾18.88万宗(不含抵押查封证明)。同时,克服时间紧急、任务繁重等重重困难,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完成房屋数据整理约80万套,占全市总汇交总量的95%,对剩余5%无法落宗的房屋,按照要求通过预编不动产单元编码方式完成了汇交工作,新增登记数据累计成功上报132773宗。我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虽然起步晚,但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采取非常举措奋起急追,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已处于全省前列。还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厅要求,大力推进海域登记移交工作,完成海域登记资料移交55宗,并于2017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受理海域登记申请。
二是积极推进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零米线调整工作。高效完成2157个下发图斑的变更工作,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内业和外业的检查,为用地报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执法监察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保障;结合海洋部门用海批文、海域使用权证等相关文件,完成了港珠澳大桥人工岛等项目用地涉及的零米线调整工作,调整成果已于2017年9月1日启用。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作。金湾、斗门、高栏港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外业测量和调查核实工作均已完成,并已完成各区农村地籍调查外业成果的验收工作。此外,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预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内业成果的验收计划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加强用地批后监管,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是积极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通过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办理批而未供土地范围内以划拨方式供应的项目用地手续的通知》《关于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专项工作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抓紧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和工作责任,同时加大督导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市2012年至2016年我市获批建设用地3372.89公顷,已供应2263.24公顷,供地率为67.10%。
二是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全市用地报批、征地实施、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使用、土地供应管理、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征)、闲置土地处置、开竣工违约等情况进行定期协调督导,2017年共完成处置闲置土地7宗,面积10.95公顷。同时,积极完成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清单中的疑似闲置土地151宗(面积485.30公顷)的整改工作。
三是有序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评价。已完成高新、富山等六个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并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已完成2017年度评价成果,并已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其中,2016年度实现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8.98%,远超珠三角规划纲要考核中省下达我市的5.78%目标任务。
(五)规范土地执法,管地用地秩序良好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在线巡查。2017年我市在线巡查平均上线率95.51%,上报土地事件553件(面积1426.33亩,其中耕地159.3亩),办结498件,办结率90.05%;上报矿产事件2宗,已办结。
二是抓好违法案件查处。2017年我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0宗,其中土地案件44宗,涉及土地面积81.76亩,其中1宗涉及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矿产案件6宗,罚款共15.5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2016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105宗,面积411.78亩(耕地11.5亩),已全部整治到位。在全省2016年度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中,我市和香洲区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金湾区获得考核二等奖。
(六)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拟订出台《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2017年9月5日颁布实施。开展全市地价政策研究,制定出台《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地价计收规则》,首次统一规范全市地价计收工作。印发《关于统一规范出让变更合同签订事宜的通知》,加强全市项目用地合同履约管理;开展村民建房政策研究,跟进历史村民建房政策协调衔接,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村民房屋确权有关政策的通知》(珠府函〔2017〕77号);已研究拟订《关于完善珠海市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修订稿)》、《珠海市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及时开展地价更新。组织开展香洲主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成果更新并已上报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市评估市场价格成果更新,并于2017年1月1日和7月1日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稳步推进国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三是加强储备土地和空闲地管理。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空闲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珠府〔2015〕12号)规定,加强对储备用地和纳入出让计划的经营性用地管理,将西湖城区S272省道西侧、鹤洲南项目、珠海北站TOD及后环片区储备土地和珠海大桥东、十字门游艇码头项目、洪湾商贸物流中心等拟出让用地委托属地政府或市属国企进行管理。同时,对尚未委托管理的储备土地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监察力度。
(七)稳步推进,国土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大力推进测绘建设。精心组织完成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拓展天地图·珠海应用,推进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开展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等重大项目工作,同时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整治行动。与住规建等三十多个部门签订共建共享协议,联合建设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2017年承担完成6***0项测绘项目,为本市项目落地和工程实施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管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等政府管理工作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测绘技术服务。
二是着力解决农村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省有关要求,我市2015-2017三年内应兑现未落实的留用地为7200亩,2017年省分解下达我市任务为2245.76亩,我局已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控规核定留用地选址,并完成了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截至目前,已提前全部完成2015-2017三年征地留用地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是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分片负责制、地质灾害巡查值班速报制、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包干责任制等,全面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特别是在防台风和防汛期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开展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式拉网式排查,并组织属地政府加强防治,取得较好成效,全市未发生较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未发生因灾伤亡和大额财产损失。同时,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2017年共治理消除2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标准,正牵头研究出台《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招标工作。此外,还积极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全覆盖。
四是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珠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于2017年10月16日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准实施,组织各区开展2018年度采矿权出让工作,依职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等工作;完成我市采矿权与各类各级保护区重叠情况核查及清理工作;完成我市有效采矿权公告工作;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编制《珠海市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监管,联合市财政局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银行招标和缴存等工作;组织完成我市永隆加林山和雷公石壁2个矿山企业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矿山,今年计划再组织3个矿山企业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组织对采矿权人开采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等工作。
(八)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打造风清气正廉洁国土
聚焦土地管理主责主业,强化干部队伍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中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珠国土字〔2017〕774号),从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等八大方面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局属各级党组织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等七大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印发《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以案治本”工作方案》,对“以案治本”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以对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队伍。
三、2018年拟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一)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制定《关于完善珠海市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监管处置的若干意见》(土地利用科);
(四)制定《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矿科);
(五)实施《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细则》(市征收办);
(六)修订《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市征收办)。
四、2018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动员部署和组织学习,使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推行白皮书是政府部门强化责任目标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促进珠海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部门责任白皮书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土资源局部门责任白皮书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各项工作的开展,保证领导到位,组织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明确工作责任。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目标和进度等要求。要将各项工作的责任具体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查督办。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逐项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能够如期完成甚至超前完成。同时要严格考核,将白皮书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与公务员考核、评优晋级等结合起来,严格落实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形成“管理一套制度,办事一个标准,服务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腐败行为产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求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为官不为现象,对不作为者要严厉批评甚至调整岗位,对失职渎职“乱作为”者要严肃问责追责,推动国土系统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公信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