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关于珠海市平沙镇海棠路全线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珠海市平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报来《关于申报平沙镇海棠路全线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平沙镇海棠路全线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18-440404-48-01-802540)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可完善平沙镇整体交通路网功能,满足道路两侧企业近期的交通需要,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平沙镇海棠路位于平沙镇连湾社区,北起珠海大道(已建成)(X=2442912.911,Y=90393.195),南至规划路(X=2442027.529,Y=90873.837),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基本呈南北走向,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总长度1007.675米。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缆线管廊工程、110kV电缆沟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并预留其他管线管位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14445.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04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58.96万元,不可预见费1240.46万元,管线迁改费800万元(暂按申报列)。
资金来源:由平沙镇政府财政自筹解决。
四、审批依据
镇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25号(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平沙镇海棠路全线扩建改造工程资金证明》
五、其他
接文后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