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着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月9日,龙岗区召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龙岗区领导陈少雄、刘朝辉、万平利等参加会议。
2014年,龙岗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全区53个单位共梳理权责事项12934项,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121项;率先在全国探索编制党务权责清单,共梳理77个党组织机构及14个党群部门职权事项3446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早抓实,全年处理行政问责案件5宗、责任人13名,对4名干部进行了问责。
龙岗区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机关执纪办案部门占比82%,执纪办案人员占比达83%。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40件次,同比下降32.8%,办结率90.3%,同比提高20%。立案77宗77人,同比增加60%。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先后开展了12个专项行动,开展常态化暗访,发现各类问题90宗,现场督办民生问题177个。查处并曝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4宗,处理党员干部41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引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外部力量强化对信访举报处置权等权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