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月亮湾山庄未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市南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调整月亮湾山庄未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月亮湾山庄位于南山区妈湾片区,前海路南侧,兴海路西侧,宗地号T101-0035,用地面积137443.3平方米,现状已建建筑为150余栋低层住宅及3栋多层住宅。由于[妈湾地区]法定图则调整(于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1月6日已公示)涉及申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调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月亮湾山庄未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未建建筑面积:未建建筑面积38425.4平方米,其中住宅33725.4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公共配套设施4700平方米(其中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门诊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90%以上。
二、规划布局:依据[妈湾地区]法定图则修改公示版(法定图则委员会2011年第6次会议审批通过),住宅布置在6-01、6-02地块;文化活动中心布置在4-03-1地块;幼儿园布置在4-03-2地块,独立占地4100平方米;门诊部布置在4-03-3地块;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均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住宅区绿地布置在6-04地块,用地面积4108平方米。
三、建筑高度:≤100米
四、退红线:住宅用地北侧≥12米,退荔枝林红线≥6米;文化活动中心、幼儿园、门诊部用地各边≥6米。
五、停车位:340个。
六、车辆出入口:小区现状出入口。
七、公示期为7天,自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1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1.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附图:1.申请用地示意图
2.【妈湾地区】 法定图则地块编号
联系人:何工,电话26978459, 26978754,传真26978217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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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示意图.jpg
妈湾地区】 法定图则地块编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