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北环大道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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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深公交(通)〔2016〕196号
为改善北环大道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在原特区内北环大道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北环大道的车道划分将由原来的“大型车道和小型车道”调整为“客货车道和小客车道”。
二、自2016年12月7日起,每天0时至24时,除小型客车以外,禁止其他类型车辆在小客车道行驶。即小型客车在小客车道及客货车道均可通行,而小型客车以外的其他类型车辆只可在客货车道通行。
三、本通告所称小型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6月6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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