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  (2002年12月23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促进职业训练工作,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进行的职业训练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职业训练是指以职业标准、职业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培养、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为主要目标的职业教育活动,包括从业前训练、在岗训练、转岗转业训练、再就业训练以及其他技能性训练。  第四条 职业训练应当适应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劳动就业的需要,为培养和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服务。  职业训练应当与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  第五条 政府应当将职业训练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职业训练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发展职业训练事业。  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训练,鼓励和帮助劳动者参加职业训练。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训练制度,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训练。  第七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职业训练的权利,并有按照所从事岗位需要接受职业训练的义务。  第八条 政府保障职业训练机构的合法权益。职业训练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职业训练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保证职业训练质量。  第九条 市、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职业训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十条 职业训练的行业协会是职业训练机构的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的机构运作、会员的权利义务由其章程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实施有关职业训练的法律、法规;  (二)制订实施职业训练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三)指导职业训练的专业设置和发展方向;  (四)制定职业训练的从业规则;  (五)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办理劳动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二章 职业训练机构  第十一条 政府可根据职业训练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设立职业训练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下列条件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设立职业训练机构: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政府规定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不少于十万元的办学资金;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第十二条 劳动部门受理设立职业训练机构的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发给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批准设立的,应当给申请人书面答复。  第十三条 职业训练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在办学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内开展职业训练活动,并按规定进行年审。  办学许可证不得出租、转让。  第十四条 政府根据职业训练发展规划建立职业训练公共实际操作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实习训练服务。  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建立实际操作训练基地。  第十五条 职业训练机构从事收费性职业训练服务,不得违反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 职业训练的实施  第十六条 实施职业训练,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按照省、市劳动部门确定的职业规范进行。  没有前款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的,职业训练机构应当在实施职业训练前将训练方案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劳动部门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对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普通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劳动预备训练。  第十八条 劳动部门应当对失业员工进行再就业训练,所需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的转业训练费中支出。  第十九条 政府根据残疾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就业愿望,组织其进行职业训练。残疾人参加职业训练期间,发给适当的生活费。残疾人参加职业训练所需费用及生活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对新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训练,并有计划地开展员工的在岗、转岗等职业训练。  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训练。国家规定应当具备职业资格的,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对其员工进行的职业训练和其他组织举办的公益性职业训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参加脱产或者半脱产职业训练的,可以与员工签订训练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训练合同应当明确训练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费用承担、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职业训练机构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教育教师任职条件。  第二十四条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训练,培训机构应当与授予资质或者确定等级的考核、鉴定机构分离。  劳动者参加职业训练后,可以依法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技能鉴定;经鉴定合格的,由市劳动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  第二十五条 职业技术院校教育应当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注重职业技能训练。  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应当达到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 职业训练的保障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和完善职业训练保障体系,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训练的经费。  第二十七条 劳动部门组织建立职业训练机构评价体系,根据办学规模、训练质量、学员就业率等指标组织对职业训练机构进行评估分级。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兴办的职业训练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所需的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提取员工训练经费,列入成本开支。  员工训练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参与和推动企业职业训练活动,对企业职业训练活动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职业训练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训练教师的培养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发展规划,保证职业训练教师队伍适应职业训练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职业训练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劳动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超越办学许可证范围进行职业训练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参加年审或者在年审中被发现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出租、转让办学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职业训练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退还所超收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职业训练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者劳动部门确定的职业规范进行职业训练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安排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的,由劳动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收费性职业训练活动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与所收费用等额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企业未按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取或者使用职业训练经费的,由劳动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八条 违法从事职业训练活动,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在职业训练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2:16:56重新编辑
观兰(澜)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桂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新田新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莱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哈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福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桂花村庙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库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锦鲤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桔黄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马坜村新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新田村君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横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供销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君子布菱屋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松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梁相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九旬老人法院起诉法警解困尽显温情
  2. 高尚镇开展低保审查入户核实落实社会救助工作
  3. 夏宜瑶族乡学雷锋争做民族团结志愿服务先锋
  4. 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植绿护绿组织义务植树活动
  5.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公布十堰有两处
  6. 沈阳新生儿免费筛查疾病种类从5种增至50种
  7. 毕节高新区按下加速键奋力抓生产
  8. 樊城区全力保障春耕备耕
  9.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精细化施工管理工作
  10.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召开
  11. 龙圩区召开2022年春季预定新兵役前教育训练开训动员大会
  12. 濛江镇开展防溺水工作筑牢生命安全线
  13. 龙圩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召开创城工作部署会
  14. 县水扶安置中心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
  15. 蒙山县老乡家园一期东环路铺面公开招租公告
  16.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城西派出所一心为民践使命初心不改筑枫桥经验
  17. 桂林市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指导
  18. 苍梧县召开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暨立项加分工作座谈会
  19. 出席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龙圩区代表团举行代表团活动
  20. 县领导谢琨带队参加2021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活动
  21. 贲黄文调研我县汽配产业园和电力设备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
  22.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8:53:39
  24. 濠港情深香江水暖香港汕头濠江同乡总会第三届会董会就职典礼举办
  25. 十堰城区28台AED配置点位公布快来看怎么用→
  26.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保障康博会期间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27. 纳雍县化作乡***杆岩村流动养蜂初见成效
  28. 这个赣北小山村为何能引来30多名大学生创业
  29. 土门镇开展常态化交通文明劝导工作
  30. 东站办到烈士陵园开展扫墓活动
  31.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2022年全国科普日暨八桂科普大行动活动
  32. 为工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力开创营商环境新局面
  33. 兴安县地方志办公室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进社区倡文明促小康惠民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34. 龙圩区工信局党支部联合社区双报到单位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35. 龙圩区财政局财政成功争取专项债7000万元助力城区工业发展
  36. 黄裕乐到宁康乡开展七一走访慰问和结对帮扶联系人访谈活动
  37. 兴安县人普办召开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师资培训班
  38. 龙圩区广平镇召开调村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动员现场会
  39. 广西日报头版报道梧州泗洲村下俚歌唱出乡村振兴精气神
  40. 旺甫镇坚决打赢六堡茶种植大会战
  41. 关于藤县2022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公告二
  42. 木双镇举办舞狮培训班
  43. 广西林业集团到苍梧县进行林业项目洽谈
  44. 乡村振兴杨正沛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45. 左平生到濛江镇调研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工作
  46.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韩格带队到西河镇开展教师节慰问
  47. 杏坛路涌村美丽持续绽放
  48. 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茅箭致力发展壮大商用车制造集群
  49. 浙川携手助力乐山高新区高质量飞跃
  50. 威宁县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
  51. 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
  52.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钦开展执法检查
  53. 县医保局干部职工开展烈士陵园祭扫活动
  54. 黄村镇节假日森林防火不松懈
  55. 我县召开2021年下半年定兵会议
  56. 县领导现场办公助推工业振兴
  57. 沙头镇献给最可爱的人——为抗美援朝老兵送上纪念章
  58.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藤县第二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公示
  59.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启动
  6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38:09
  61. 大塘坐标大塘街道深化三方融合推动城市更新
  62.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要从祖国花朵抓起
  63. 严格实行网格化兴安白石乡全面推动农房管控助力乡村振兴
  64. 蒙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创城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65. 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关于将洪水防御Ⅲ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66. 我县开展党政主要领导服务工业企业接待日活动
  67. 汕头市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名单公示(3月31日更新)
  68. 向海外用户批量交车东风商用车出口持续向好
  69. 每年减负预计达4800多亿元关于税费优惠政策最新回应
  70. 织金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绘就美丽公路新画卷
  71. 三部门1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72. 思德镇开展宣传标语广告和宣传栏清理工作
  73. 4月3日停水通知
  74. 严关再续发展强势千年古镇开出工业花
  75. 木双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顺利召开
  76.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藤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77. 我县组织参加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8.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蒙山县开展梧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活动
  79. 梨埠镇党员队伍同心筑牢安全堤
  80. 市委副书记张惠强到蒙山县调研
  81. 藤县水利局召开全县重大项目涉河涉水工程约谈会
  82. 黄村镇严把三关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83. 黄小桂到溶江镇调研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84. 藤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85. 蒙山县召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
  86. 县水利局组织学习十场名家云直播之革命与改革***与百年中国
  87.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公园时代商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
  88. 十堰小山村里的垃圾分类经
  89. 二级及以上医院今起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90. 十堰市康养产业将组团亮相2023年世界大健康博览会
  91. 市城管局召开扬尘污染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推进会
  92. 大方县木寨社区发展特色产业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93. 武汉长江新区logo标识及slogan口号国际征集活动公告
  94. 思德镇召开统一战线工作专题会
  95. 盐田公安分局警力前往辖区各校园进行反诈宣传[]
  96. 兴安县民政局开展传承清廉家风共建美好家庭家风故事阅读分享会活动
  97. 龙圩区大坡镇共青团大坡镇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98. 杜诚主持召开藤县特色农业产业高效利用和合理规划会商会
  99. 关于拨付2022年龙圩区第12批承办招聘会服务费的公示
  100. 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季度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