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街百花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9]33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现对荔城街百花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城街百花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26157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18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荔城街百花涌片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公共管网结构性隐患治理工程、达标创建配套管网工程、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和水浸点整治工程,其中,新建污水管网8.082km,改造公共管网3.9km,公共管网检测、清淤、修复、错接整治49km,排水单元创建总面积1.3Km2、渠箱清污分流总长8.77km,以及新建A4000*2000渠箱560m,d1000钢筋混凝土管390m和改造现状A2000*2000渠箱为A5000*2000渠箱1600m。(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质钻探(包括初勘、详勘)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2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优化,工程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专家评审、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2.3管线摸查范围: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管道摸查、检测、溯源等工作,取得管线摸查检测成果文件;
2.4工程施工范围: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通过、包保修、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采购、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相关部门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46209.18万元,招标控制价:42666.06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35789.16万元、工程勘察费1084万元、工程设计费1181.67万元、管线摸查费735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715.78万元、预备费3160.45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31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0月31 日9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31 日10 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人员信息登记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IC卡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企业IC卡编号)(成)XXXX 公司(企业IC卡编号)],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招标公告***二格式)。
3、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检验检测资质(CMA):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且认定的检测对象包含给排水管道(或排水管道)检测的内容。
(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联合体则由担任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担任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5、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未体现时间和金额的以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注:业绩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管理机构官方网站确认,如果不确认的,中标通知书须业主单位盖章确认。投标申请人另须提供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网站公布的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一)、(二)、(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管线摸查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主办方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检验检测资质(CMA)以承接管线摸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建安工程费、管线摸查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1572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其它
1、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3.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业主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