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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穗府征2017148号(花莞高速增城段)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征〔2017〕148号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国土资源部下达用地批复[国土资函[2017]485号],同意将石滩镇碧江村、凰埔村、石厦村、土江村、岳埔村属下的44.506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增城段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凰埔村、石厦村、土江村、岳埔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石滩镇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1542公顷(耕地地类0.146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063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10公顷)。

  石滩镇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02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025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1公顷)。

  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030公顷(耕地地类0.0030公顷)。

  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362公顷(耕地地类0.031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041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9公顷)。

  石滩镇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005公顷(园地地类0.0005公顷)。

  石滩镇土江村袁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196公顷(耕地地类0.002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171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3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249公顷(耕地地类0.0249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1528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1528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何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9036公顷(耕地地类0.8329公顷,园地地类0.0512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01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031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154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963公顷(耕地地类0.0047公顷,园地地类0.035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559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六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8.7653公顷(耕地地类5.9067公顷,园地地类2.3878公顷,林地地类0.0030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713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3965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七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310公顷(耕地地类0.001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285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6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吴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302公顷(耕地地类0.0249公顷,园地地类0.0014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211公顷(耕地地类0.0211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叶屋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456公顷(耕地地类0.0122公顷,园地地类0.0334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4613公顷(耕地地类0.1855公顷,园地地类0.2758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3575公顷(耕地地类0.0035公顷,园地地类0.3540公顷)。

  石滩镇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1499公顷(耕地地类0.0061公顷,园地地类0.1438公顷)。

  石滩镇凰埔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6.5623公顷(耕地地类5.1544公顷,园地地类0.5672公顷,林地地类0.0659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283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2587公顷,未利用用地0.2322公顷)。

  石滩镇碧江村北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8.9434公顷(耕地地类8.4767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92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3635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111公顷)。

  石滩镇碧江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5748公顷(耕地地类0.5743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5公顷)。

  石滩镇碧江村西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5.4313公顷(耕地地类4.0942公顷,园地地类0.3802公顷,林地地类0.0082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400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5055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426公顷)。

  石滩镇碧江村中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7.2454公顷(耕地地类3.6977公顷,园地地类0.3016公顷,养殖水面地类2.333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8933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191公顷)。

  石滩镇石厦村祠边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7396公顷(耕地地类0.6976公顷,园地地类0.9315公顷,养殖水面0.108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020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3公顷)。

  石滩镇石厦村基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5292公顷(耕地地类0.1815公顷,园地地类0.0140公顷,养殖水面1.268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9公顷)。

  石滩镇石厦村建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2246公顷(耕地地类0.3494公顷,园地地类0.0019公顷,养殖水面0.828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453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石滩镇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1542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水浇地

0.1469

55.5

8.1529

33.3

4.8918

13.0447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63

39.9

0.2514

28.5

0.1795

0.4309

建设用地

0.0010

55.5

0.0555

0

0.0000

0.0555

合计

0.1542

----

8.4598

----

5.0713

13.5311

  青苗补偿费4.0594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733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02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共有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25

39.9

0.0998

28.5

0.0712

0.1710

 

 

建设用地

 

 

0.0001

55.5

0.0056

0

0.0000

0.0056

合计

0.0026

----

0.1054

----

0.0712

0.1766

  青苗补偿费0.0753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47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单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030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水浇地

0.0030

55.5

0.1665

33.3

0.0999

0.26***

 

合计

0.0030

----

0.1665

----

0.0999

0.26***

  地上附着物0万元,青苗补偿费0.079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362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0.0312

55.5

1.7316

33.3

1.0390

2.770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41

39.9

0.1636

28.5

0.1168

0.2804

建设用地

0.0009

55.5

0.0500

0

0.0000

0.0500

合计

0.0362

----

1.9452

----

1.1558

3.1010

  青苗补偿费0.9386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30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东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东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005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

园地

0.0005

39.9

0.0200

28.5

0.0142

0.0342

合计

0.0005

----

0.0200

----

0.0142

0.0342

  地上附着物0万元,青苗补偿费0.023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土江村南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土江村袁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19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袁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水浇地

0.0022

55.5

0.1221

33.3

0.0733

0.195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171

39.9

0.6823

28.5

0.4873

1.1696

建设用地

0.0003

55.5

0.0167

0

0.0000

0.0167

合计

0.0196

----

0.8211

----

0.5606

1.3817

  青苗补偿费0.5778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298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袁二经济合作社、土江村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249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0249

55.5

1.3819

33.3

0.8292

2.2111

合计

0.0249

----

1.3819

----

0.8292

2.2111

  地上附着物0万元,青苗补偿费0.657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1528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共有

建设用地

0.1528

55.5

8.4804

0

0.0000

8.4804

合计

0.1528

----

8.4804

----

0.0000

8.4804

  青苗补偿费为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122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何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石滩镇岳埔村何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903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何一经济合作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8329

55.5

46.2259

33.3

27.7356

73.9615

园地

0.0512

39.9

2.0429

28.5

1.4592

3.5021

养殖水面

0.0010

66

0.0660

27.5

0.0275

0.093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31

39.9

0.1237

28.5

0.0883

0.2120

建设用地

0.0154

55.5

0.8547

0

0.0000

0.8547

合计

0.9036

----

49.3132

----

29.3106

78.6238

  青苗补偿费24.1903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80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何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96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

石滩镇岳埔村经济联合社

耕地

水浇地

0.0047

55.5

0.2609

33.3

0.1565

0.4174

园地

0.0357

39.9

1.4244

28.5

1.0175

2.441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559

39.9

2.2304

28.5

1.5931

3.8235

合计

0.0963

----

3.9157

----

2.7671

6.682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万元,青苗补偿费4.41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六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8.765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六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一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灌溉水田

0.1909

55.5

10.5949

33.3

6.3570

16.9519

水浇地

5.7158

55.5

317.2269

33.3

190.3361

507.5630

园地

2.3878

39.9

95.2732

28.5

68.0523

163.3255

林地

0.0030

18.55

0.0557

13.25

0.0397

0.0954

养殖水面

0.0713

66

4.7058

27.5

1.9608

6.666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965

39.9

15.8204

28.5

11.3002

27.1206

合计

8.7653

----

443.6769

----

278.0461

721.723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288.039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六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六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七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310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七村经济合作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0019

55.5

0.1054

33.3

0.0633

0.1687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285

39.9

1.1372

28.5

0.8122

1.9494

建设用地

0.0006

55.5

0.0333

0

0.0000

0.0333

合计

0.0310

----

1.2759

----

0.8755

2.1514

  青苗补偿费0.9153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七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吴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302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吴屋经济合作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0288

55.5

1.5984

33.3

0.9590

2.5574

园地

0.0014

39.9

0.0559

28.5

0.0399

0.0958

合计

0.0302

----

1.6543

----

0.9989

2.6532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0.825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吴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211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

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0211

55.5

1.1711

33.3

0.7026

1.8737

合计

0.0211

----

1.1711

----

0.7026

1.873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0.5570万元和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叶屋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45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

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叶屋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灌溉水田

0.0122

55.5

0.6771

33.3

0.4063

1.0834

园地

0.0334

39.9

1.3327

28.5

0.9519

2.2846

合计

0.0456

----

2.0098

----

1.3582

3.368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1.8851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张屋经济合作社、岳埔村叶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461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

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

耕地

水浇地

0.1855

55.5

10.2953

33.3

6.1771

16.4724

园地

0.2758

39.9

11.0044

28.5

7.8603

18.8***7

合计

0.4613

----

21.2997

----

14.0374

35.337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17.804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3575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水浇地

0.0035

55.5

0.1943

33.3

0.1165

0.3108

园地

0.3540

39.9

14.1246

28.5

10.0890

24.2136

合计

0.3575

----

14.3189

----

10.2055

24.524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16.659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洲三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二经济合作社、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1499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

耕地

水浇地

0.0061

55.5

0.3386

33.3

0.2031

0.5417

园地

0.1438

39.9

5.7376

28.5

4.0983

9.8359

合计

0.1499

----

6.0762

----

4.3014

10.3776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6.8909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村洲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凰埔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6.562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凰埔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四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灌溉水田

0.7478

55.5

41.5029

33.3

24.9017

66.4046

水浇地

4.4066

55.5

244.5663

33.3

146.7398

391.3061

园地

0.5672

39.9

22.6313

28.5

16.1652

38.7965

林地

0.0659

18.55

1.2224

13.25

0.8732

2.0956

养殖水面

0.2839

66

18.7374

27.5

7.8073

26.544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587

39.9

10.3221

28.5

7.3729

17.695

未利用地

0.2322

27.75

6.4436

0

0.0000

6.4436

合计

6.5623

----

345.4260

----

203.8601

549.286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万元,青苗补偿费206.690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凰埔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一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二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三经济合作社、凰埔村北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碧江村北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8.9434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北区经济合作社、江村北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七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水浇地

8.4767

55.5

470.4569

33.3

282.2741

752.7310

养殖水面

0.0921

66

6.0786

27.5

2.5328

8.611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635

39.9

14.5037

28.5

10.3597

24.8634

建设用地

0.0111

55.5

0.616

0

0.0000

0.616

合计

8.9434

----

491.6552

----

295.1666

786.8218

  青苗补偿费237.1816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2763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北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北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碧江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5748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经济联合社

耕地

水浇地

0.5743

55.5

31.8736

33.3

19.1242

50.9978

建设用地

0.0005

55.5

0.0278

0

0

0.0278

合计

0.5748

----

31.9014

----

19.1242

51.0256

  青苗补偿费15.1557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35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碧江村西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5.431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西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七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灌溉水田

0.6766

55.5

37.5513

33.3

22.5308

60.0821

水浇地

3.4176

55.5

189.6768

33.3

113.8061

303.4829

园地

0.3802

39.9

15.1700

28.5

10.8357

26.0057

林地

0.0082

18.55

0.1521

13.25

0.1087

0.2608

养殖水面

0.4006

66

26.4396

27.5

11.0165

37.456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055

39.9

20.1694

28.5

14.4068

34.5762

建设用地

0.0426

55.5

2.3***3

0

0.0000

2.3***3

合计

5.4313

----

291.5235

----

172.7046

4***.2281

  青苗补偿费145.62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5.835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西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二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六经济合作社、碧江村西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碧江村中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7.2454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中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二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灌溉水田

0.1878

55.5

10.4229

33.3

6.2537

16.6766

水浇地

3.4125

55.5

189.3938

33.3

113.6362

303.0300

旱地

0.0974

55.5

5.4057

33.3

3.2434

8.***91

园地

0.3016

39.9

12.0338

28.5

8.5956

20.6294

养殖水面

2.3337

66

154.0242

27.5

***.1768

218.20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8933

39.9

35.***26

28.5

25.4591

61.1017

建设用地

0.0191

55.5

1.0601

0

0

1.0601

合计

7.2454

----

407.9831

----

221.3***8

629.3479

  青苗补偿费194.84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480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中三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一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四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区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五经济合作社、碧江村中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石厦村祠边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739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祠边经济合作社

耕地

水浇地

0.6976

55.5

38.7168

33.3

23.2301

61.9469

园地

0.9315

39.9

37.1669

28.5

26.5477

63.7146

养殖水面

0.1082

66

7.1412

27.5

2.9755

10.116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0

39.9

0.0798

28.5

0.0570

0.1368

建设用地

0.0003

55.5

0.0166

0

0.0000

0.0166

合计

1.7396

----

83.1213

----

52.8103

135.9316

  青苗补偿费***.4009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69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祠边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石厦村基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5292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基寮经济合作社

耕地

水浇地

0.1815

55.5

10.0733

33.3

6.0439

16.1172

园地

0.0140

39.9

0.5586

28.5

0.3990

0.9576

养殖水面

1.2688

66

83.7408

27.5

34.8920

118.632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9

39.9

2.5895

28.5

1.8497

4.4392

合计

1.5292

----

96.9622

----

43.1846

140.146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万元,青苗补偿费36.01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基寮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石厦村建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224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祠边经济合作社

耕地

水浇地

0.3494

55.5

19.3917

33.3

11.6350

31.0267

园地

0.0019

39.9

0.0758

28.5

0.0542

0.1300

养殖水面

0.8280

66

54.***80

27.5

22.7700

77.418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53

39.9

1.8075

28.5

1.2910

3.0985

合计

1.2246

----

75.9230

----

35.7502

111.6732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万元,青苗补偿费29.400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建寮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区国土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村、凰埔村、石厦村、土江村、岳埔村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

 

石滩镇国土所

联系人:郭晃明

电话:82922797

 

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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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6:15:48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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