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现就2016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生任务
(一)全区各小学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8900人,教学班226个,占应入学适龄儿童的100%(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详见***1)。
(二)全区各中学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6300人,共149个教学班,占小学毕业生的100%(详见***2)。
(三)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7828人。其中入读本区普通高中4228人、中专、中技2800人,到广州市属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学生约800人。入读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占初中毕业生的95.9%(详见***3)。
二、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坚持以户籍为前提、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凡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其有效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即父母的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等,户籍及居住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为依据,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的房产证地址属于同一学校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入读地段范围小学或初中;人户不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不属同一学校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原则。
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按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人户一致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凡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审核批准,可以延缓1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凡达到该年龄段的适龄儿童,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如痴呆、精神病、传染病未愈、严重肢残等)适龄儿童外,都要动员其入学(盲、聋、哑类儿童到广州市盲校和聋哑学校就读,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从化区启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前不进行任何考试。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原则。
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今年全区初中招生除从化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部分学校按规定可以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外,其余学校原则上按划定的地段范围进行招生。各学校必须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缩减应招生人数。各教育指导中心、中学要共同做好动员和组织所属服务范围内学生入学就读工作。
1.局属中学初中的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划定的招生地段范围招生(地段范围详见***7)。
2.镇(街)初级中学的招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招生地段范围招生,或小学对口升读。
(三)普通高中、中专、中技一年级招生,严格执行2016年广州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面向全区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2016年全区公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报名工作。凡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现场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21至23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带备适龄儿童的户口本、父母的房产证(须到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及医院验印盖章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学校进行审核。经审核、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从6月30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民办小学报名工作。不具备报读公办小学或愿意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10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如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报名时段内直接到愿意就读的民办小学进行现场提出申请报名。5月25日至6月30日正式录取。7月9日至10日接受新生注册报到。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继续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民办小学,可以进行补录,第一次在7月4日至7月8日,第二次在8月25日至8月31日。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立工作。
3.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本辖区小学的招生指导工作,城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辖区及城区小学的招生指导工作,要指导好各学校做好宣传发动、资料审核、提供现场报名的设备等。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城区直属中学初中招生。
(1)城区直属中学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按从化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地段范围,升读各中学。
(2)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今年从化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从化四中招收艺术类特长生,从化六中招收声乐、舞蹈类和美术专长的艺术特长生。具体由招生学校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后执行。
足球特色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穗府办函〔⒛14〕150号)的要求,凡被确认为足球特色学校的初中学校,由学校提出招收足球特长生的申请,教育局确认后,可以面向全区小学招收一定比例的足球特长生。
学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明确招生范围是从化区内各小学,具有本区户籍和小学正式学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同时列明特长生的招生人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录取办法等。
报名办法:凡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从化区初中招收特长生报名表》(详见***5),毕业学校加具意见后,持获奖证书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3日至10日,报考体育的到从化中学、报考艺术的到从化四中或从化六中报名(艺术类可兼报),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如属实,则可接受其报名。
录取办法:对报名并经审核确定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按程序对学生的特长项目进行考核,然后根据学生的特长项目成绩,确定特长生的录取名单,于6月22日在从化教育信息网、报名学校和原就读学校公示特长生录取名单。
2.各镇(街)中学初中招生。
根据属地管理和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我区实际,各镇(街)初级中学招收各镇(街)户籍地段对口的全部小学毕业生。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做好中小学规划及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名单送我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3.属从化户籍的返回生招生。
从外地(含我区民办学校就读)返回从化升读初一的从化户籍学生,在5月6日(正常工作日),持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验印盖章的预防接种证、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属本区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城区居民户籍的到我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属本区其他镇户籍及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农村户籍的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名。从本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一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确认,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名册表于5月22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科。以上区外和乡镇回城区就读的学生由我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学生,原则上返回户口所在地升学。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2016年广州市地区各民办学校均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凡愿意报读民办学校初中的适龄儿童,请于6月27日至2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广州地区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4页扫描件;外地(非广州市地区)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班主任评语2页扫描件。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以带备相关资料直接到愿意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名。6月29日至7月1日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继续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民办小学,可以进行补录,第一次在7月5日至7月7日,第二次在8月25日至8月31日。9月10日前完成新生的学籍建立工作。
5.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推荐指标工作。
教育局将根据广州市教育局下达的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的分配指标,于5月20日在从化教育信息网公布《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6月10日完成指标推荐工作。6月15日报广州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招生工作是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按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当地适龄儿童情况,在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小学、初中招生地段。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制定本镇街中小学招生方案,学校也必须相应制定学校的招生方案,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布或显眼的地方张贴。(要报从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小学招生由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做好招生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因特殊情况,镇(街)内无法解决的,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各镇(街)要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招生的有关工作,日常工作由各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是做好各校领导、师生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防止不良现象出现,确保全部小学毕业生升上初中就读;二是组织落实报名、招生入学报到等具体工作;三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四是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制。各小学要保证把本校的毕业生按时如数送到其所就读的中学,中学要主动与小学联系,按时如数确保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就读。
(二)大力宣传,精心组织。
各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小学和初中招生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新闻媒介、信息网、校讯通、家长会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向家长、学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
(三)统筹安排,规范管理。
1.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5〕20号)要求,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民办小学、初中每年应将当年的招生计划报我局核定。如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招生计划的,必须及时上报核准。民办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民办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以前进行招生的,其招生行为无效,我局对其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和发给毕业证书,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校次年减少其10%~50%的招生计划或勒令停止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须执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问题的通知》(穗教基教〔2005〕10号)的有关规定,只能招收参加当年学业考试、并经市招考办统一录取的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未经市招考办统一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和发放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
2.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要根据《关于加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从府办〔2011〕74号)要求,对在从化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均可为其就读小学或初中、有学习能力的同住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6),申请在乡镇就读的适龄儿童,由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申请在城区及附近中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我局基础教育科视学位情况给予安排。各教育指导中心要统一规划,规范管理,保障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认真执行以下规定,以进一步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公办学校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准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作为升学依据;不准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进行文化科测试;不准班额超标(小学每班不能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不准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初中学校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除外);小学(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除外)不准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
(五)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和管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家、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详见***7)的借读生享受我区户籍学生同等入学待遇。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转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穗教转〔2010〕171号)执行。以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持相关资料于6月1日至6月20日(正常工作日)到我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审核后由我局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六)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教育指导中心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应妥善安排入学,各有关学校不得借故拒收。对于中重度智障的适龄儿童,各镇(街)可动员其到从化区启智学校就读;对于聋哑、盲的适龄儿童,可动员其到广州市的特殊学校就读。
(七)完善新生的录取和学籍的管理工作。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后,各小学要在学籍管理系统按要求建立学生的学籍,经审批后按要求进行常态分班。因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学籍将直接转为初一学生的学籍,原来不在广州地区读小学的学生,必须由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的有关数据报我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后重新建立学籍。
乡镇初级中学录取新生工作原则上要求在7月5日前完成,各中学要做好初一新生录取名册,由各教育指导中心于7月5日前送我局基础教育科批录,并报电子文档。城区初级中学录取时间另行通知。初中新生的入学通知书,区属中学统一由区招考办加盖公章后交原毕业学校发给学生,镇初级中学由镇政府加盖公章后交原毕业学校发给学生。
***:1、从化区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2、从化区2016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3、从化区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4、从化区初中招收特长生报名表
5、来穗务工就业农民申请子女在从化接受义务教育
需提供的材料
6、城区中小学招生地段一览表
7、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
览表
8、从化区城区中小学招生地段范围
***1
从化区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镇街 | 学 校 | 招生班数 |
吕 田 镇 | 吕田镇中心小学 | 3 |
吕田镇第二小学 | 2 | |
吕田镇第三小学 | 1 | |
吕田镇安山小学 | 1 | |
小计 | 7 | |
良 口 镇 | 良口镇善施学校 | 5 |
良口镇第二小学 | 5 | |
良口镇石明小学 | 1 | |
小计 | 11 | |
流溪河林场 | 流溪河林场学校 | 2 |
温 泉 镇 | 温泉镇第一中心小学 | 3 |
温泉镇第二中心小学 | 4 | |
温泉镇第三中心小学 | 3 | |
温泉镇中田小学 | 2 | |
温泉镇石海小学 | 2 | |
温泉镇龙新小学 | 2 | |
小计 | 16 | |
太 平 镇 | 太平镇中心小学 | 6 |
太平镇屈洞小学 | 3 | |
太平镇水南小学 | 2 | |
太平镇飞鹅小学 | 3 | |
太平镇钱岗小学 | 3 | |
太平镇高平小学 | 1 | |
太平镇第二中心小学 | 6 | |
太平镇莲塘小学 | 1 | |
太平镇信诚木棉小学 | 4 | |
太平镇银林小学 | 2 | |
太平镇上塘小学 | 2 | |
小计 | 33 | |
鳌 头 镇 | 鳌头镇中心小学 | 5 |
鳌头镇第二中心小学 | 6 | |
鳌头镇第三中心小学 | 4 | |
鳌头镇同心小学 | 4 | |
鳌头镇高平小学 | 5 | |
鳌头镇水西小学 | 3 | |
鳌头镇桥头小学 | 4 | |
鳌头镇人和小学 | 3 | |
鳌头镇车头小学 | 3 | |
鳌头镇民乐小学 | 2 | |
鳌头镇岭南小学 | 6 | |
鳌头镇大氹小学 | 1 | |
小计 | 46 | |
街 口 街 | 街口街中心小学 | 5 |
街口街新城小学 | 4 | |
街口街团星小学 | 3 | |
街口街城郊小学 | 3 | |
街口街沙贝小学 | 4 | |
小计 | 19 | |
江 埔 街 | 江埔街中心小学 | 3 |
江埔街江埔小学 | 4 | |
江埔街联星小学 | 4 | |
江埔街和睦小学 | 3 | |
江埔街凤凰小学 | 2 | |
江埔街禾仓小学 | 4 | |
江埔街下罗小学 | 3 | |
江埔街锦联小学 | 3 | |
小计 | 26 | |
城 郊 街 | 城郊街中心小学 | 4 |
明珠工业园明珠小学 | 2 | |
城郊街北星小学 | 2 | |
城郊街希贤小学 | 6 | |
城郊街黄场小学 | 2 | |
城郊街向阳小学 | 4 | |
城郊街东风小学 | 3 | |
城郊街麻村小学 | 2 | |
小计 | 25 | |
直 属 学 校 | 流溪小学 | 5 |
河滨小学 | 5 | |
西宁小学 | 4 | |
雅居乐小学 | 5 | |
小计 | 19 | |
民 办 学 校 | 英豪学校 | 4 |
南洋中英文学校 | 6 | |
港湾学校 | 4 | |
世纪星小学 | 2 | |
从化龙涛学校 | 4 | |
从化黄冈学校 | 2 | |
小计 | 22 | |
总计 | 226 |
***2
从化区2016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单 位 | 学 校 | 招生计划班数 | 备 注 |
直 属 学 校 | 从化中学 | 6 | 含体育特长生 |
从化二中 | 6 | ||
从化三中 | 6 | ||
从化四中 | 6 | 含艺术特长生 | |
从化六中 | 6 | 含艺术特长生 | |
从化七中 | 12 | ||
城郊街 | 城郊中学 | 12 | |
江埔街 | 河东中学 | 10 | |
吕田镇 | 吕田中学 | 5 | |
流溪河林场 | 林场学校 | 1 | |
良口镇 | 良口中学 | 6 | |
温泉镇 | 桃园中学 | 5 | |
灌村中学 | 3 | ||
太 平 镇 | 太平中学 | 6 | |
太平二中 | 6 | ||
神岗中学 | 5 | ||
神岗二中 | 5 | ||
鳌 头 镇 | 鳌头中学 | 10 | |
棋杆中学 | 8 | ||
龙潭中学 | 8 | ||
民乐中学 | 4 | ||
体育局 | 青少年业余体校 | 2 | 只招体育生 |
民办 学校 | 英豪学校 | 3 | |
南洋英文学校 | 6 | ||
港湾学校 | 2 | ||
合 计 | 149 |
***3
从化区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学校类别 | 招生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 人数 | 备注 |
普通高中 | 从化中学 | 18 | 900 | 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 |
从化二中 | 12 | 600 | ||
从化三中 | 12 | 500 | ||
从化四中 | 10 | 400 | ||
从化五中 | 12 | 600 | ||
从化六中 | 14 | 670 | ||
英豪学校 | 6 | 240 | ||
南洋学校 | 8 | 318 | ||
小 计 | 90 | 4228 | ||
中专、中技 | 区职业技术学校 | 30 | 1500 | |
从化技工学校 | 24 | 1200 | 应届生升读 | |
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2 | 100 | ||
广州市属中专中技 | 16 | 800 | ||
小 计 | 72 | 3600 | ||
合 计 | 163 | 7828 |
说明: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最终以广州市招考网公布的各学校的招生人数为准。
***4
从化区初中招收特长生报名表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出生年月 | |||||||||
家长姓名 | 父 | 工作 单位 | 联系电话 | |||||||||
母 | ||||||||||||
毕业学校 | 报读学校 | 操行 | 身高 | CM | ||||||||
户籍地址 | ||||||||||||
家庭住址 | ||||||||||||
特长简介 | ||||||||||||
专项特长获得的奖项 | ||||||||||||
所在学校意 见 | ||||||||||||
特长项目测试成绩 | ||||||||||||
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5
来穗务工就业农民申请子女在从化
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申请人农业户籍原本、复印件。
二、申请人在从化的固定住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与固定住址相同的有效居住证。
三、申请人在从化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中合法经营证明由工商部门出具)。
四、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并由现居住地街镇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五、申请人子女在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校证明。
(说明:申请在民办学校就读提供第一、二项证明材料,申请公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一至四项证明材料,申请公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需提供一至五项证明材料)
***6
城区中小学招生地段一览表
城区初中一年级:
从化中学:在城郊小学就读的部分城郊村户籍村民子女,环城路134号及后、城内路148号及后、迎春横街、松柏堂、宝磷坊、仁寿坊、仕珍里、鱼巷、北门大街、振武街、石门楼、兴叶里、凤厚里、张家巷、叶家巷、刘家巷、城东路的人户一致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
从化二中:团星村户籍村民子女,在城郊小学就读的部分城郊村户籍村民子女,旺城北路、旺城大道、旺城南路、塘圈路、云城南北路、宝城路、福城路、上横南北路、下横南北路、和鸣路、环城路133号及前、安园路、关围新村、新城西路(双号)及各巷、南山楼、高地村、东华里、城峰路、文峰路、口岸路、荔枝花园、青云路341号及后等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从化三中:联星村户籍和江埔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大江路、红荔新村、红荔西街、红荔一路、厂后街、龙井路、七星路、塱仔新村、新田新村、水上新村、深水新村、吉祥路、茂城路、小海南路、港湾路、沿江南路s355线以北、河东北路、河东中路、河东南路、河东市场、环市东路、观堂南街、榕泉路、聚源路、灏景路、御景路、尚景路、上游路、横岭路、星晖巷、西华路、隆兴路、利源路等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从化四中:街口村、雄锋村、门口江村民户籍适龄儿童、沙龙路、新村路、新村西路、新村北路、新村东路、教育路、三多镇(路)、府后街、新城中路、新城西路(单号)、龙江里、龙聚里、青云里、西宁路、西宁中路、西宁西路、西宁横街、朝阳街、城内路147号前及各巷等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从化六中:海塱村和禾仓村姓钟队户籍适龄儿童,荔景园、从城大道137号、从城大道金棕榈大街、从城大道香檀大街、从化大道河东段、沿江南路s355线以南、南海塱横街、莱茵水岸、青云路286号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从化七中:城南村、北星村、向阳村村民户籍适龄儿童、北星路、向阳各路及巷、洪山南路、河滨南路、河滨北路、河滨公园、中华路、镇南路、镇北路、北街市场、西宁东路、江达南路、华滨南路、盛华路、龙新直街、龙新横街、田边村、村前路、荔香村、东城路及各巷、陈屋及各巷、镇安横街、碧溪、蓝田路、蓝田西路、中蓝东路、中田路、新城东路及各巷、建设路、建云东路及巷、建云西路、府前路、开源路及各巷、城南路及各巷、城南北及各巷、云星路、凤仪东路、凤仪西路、广场路、下围西路、乔安路、城中路、从化大道河西段、青云路340号及前等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城区小学一年级:
流溪小学:新城中路及各巷、蓝田西路及各巷、中田西路及各巷、环城路106号及后、城内路1—146号、青云路(单号至115号,中田西路以北)、新城西路双号2至102号、府后街、门口江、雄锋村、高地村(居民),青云里、东华里、龙江里、龙聚里、萃安里、崇仁里、石门楼等城区居民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河滨小学:城南路及各巷,城中路及各巷,城南北路及各巷、凤仪东路1至3巷,广场路(以东),建云东路1至3巷,中田南1、2巷,河滨南路11号及后,建设路(由单号55号、双号48号,中田东路以南),府前路(中田东路以南),城南村六队,荔景园,景园北路,碧溪小区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西宁小学:和鸣路及各巷、宝城路及各巷、塘圈路及各巷、福城路及各巷、上横路、旺城大道、旺城北路、旺城南路、旺城路、云城路、下横路、下横南路、南一巷、上横北路、新城西路单号及双号104号及后、城郊村十三、十四队(拆迁户)、关围新村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雅居乐小学:海塱村、姓钟围、港湾路及各巷、灏景路、御景路、尚景路、沿江南路、从城大道(河东段)、从化大道(河东段)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街口中心小学:教育路及各巷、村前路及各巷、开源路及各巷、西宁中路及各巷、西宁西路及各巷、中蓝东、蓝田东路及各巷、新城东路及各巷、中田北路及各巷、东成路37号及后、府前路(中田东路以北)、建设路(至单号53号、双号46号,中田东路以北)、河滨南路1至10号、青云路(1至5巷、双号至60号中田东路以北)、镇安横街、田边村、三多镇、荔香村、95316部队、街口村、楼田围、陈屋、朝阳街(单号)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新城小学:建云西路及各巷、建云东路及4至6巷、凤仪西路及各巷、凤仪东路4至7巷、中田东路及各巷、中田南3巷4巷、青云路(双号62号起,中田东路以南)、广场路(以西)、云星路、洪山南路、下围西路、城南村(六队除外)、荔枝花园、洪山围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联星小学:大江路及各巷、吉祥路、龙井路及各巷、河东北路及各巷、河东中路及各巷、河东南路(至单号33号、双号70号、七星路以北)、七星西路、红荔新村、红荔一路、观堂南街、红荔西街、塱仔新村、水上新村、龙井新村、新田新村、联星村、上游路、西华路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向阳小学:向阳大道、向阳南路、向阳路、向阳一路、镇南路及各巷、镇北路及各巷、中华路及各巷、西宁东路及各巷、河滨北路及各巷、东城路1至36号及各巷、龙新横街、龙新直街、龙仔新村、向阳村、从化大道(河西段)、盛景南路、江达南路、盛华路、华滨南路、朝阳街(双号)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禾仓小学:七星路及各巷、河东南路(由单号35号、双号72号起,七星路以南)、小海商贸城、禾仓村、小海南路、茂城路、隆兴路、聚源路、小海北路、横岭路、利源路、厂后街、环市东路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团星小学:文峰路、团星村、北门大街、城内路147号及后、振武街、口岸路、南山楼、张家巷、松柏堂、迎春街、城峰路、团星路、兴业里、宝磷坊、西门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北星小学:新村东路及各巷、新村路及各巷、新村西路及各巷、新村北路及各巷(街口村除外)、新村南路、沙龙路、北星村、北星路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城郊小学:城郊村(十三、十四社拆迁户除外)、环城路1至105号、安园路、城东路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注:新增加的住宅小区未满一年时间公示地段的,其适龄儿童入学,按人户一致的原则,由就近的2~3所中小学,按招生人数比例,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入读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