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月项目询价公告
我局拟对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月。
二、项目限价
人民币9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重点
1.宣传南沙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历程、成就和经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
2.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南沙区制定出台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政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的政策和举措。
3.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加大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知识产权调解等公益服务的宣传;
4.走进企业,组织社会公众参观、学习知识产权优秀工作模式,开展深度讨论;
5.开办专场培训,对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6.宣传广州南沙商标受理窗口,指引南沙区内企业可到广州南沙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商标业务等。
(二)项目周期
中标人需在10月20日前完成本次项目并提交活动照片、资料。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合法、准备的数据获取渠道,有相关研究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六)报价人近2年内有类似的服务案例。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综合评分表详见***)。通过对主要业绩、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的要求,若报价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规定对再作评分。(报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17日前把报价材料递交或通过EMS邮寄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
报价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表、公司简介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林楷、黎巧莹
电话:020-3468713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511室。
***:综合评分表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