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意见的通告
为广泛深入地了解我区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扩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法〔2013〕57号)要求,区法制办就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
(一)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主要措施及效果。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主要措施;行政复议制度配套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宣传情况;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程度。
(二)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我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等设立情况。
(三)行政复议与相关制度衔接。我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这三种机制在化解行政纠纷实践中的关系衔接情况。
(四)行政复议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建议;对行政复议制度定位、行政复议机构形式、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前置、行政复议终局、行政复议程序等规定的意见。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10月1日前向区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一)邮寄至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90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邮政编码:511400);
(二)联系电话:84636756;
(三)传真:84624218。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