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着力激发棚户区改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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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1)广泛筹集房源。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形式,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目前通过改建、租赁闲置公房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500多套;制定《南江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自实施以来,已与7个开发项目签订配建协议926套。(2)扩展保障范围。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范围从县城逐步扩展至长赤、正直等中小城镇,形成了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新型小城镇,有效改善6000多户集镇居民住房条件。(3)逗硬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分配时间等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全县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督查通报机制,坚持倒排工期、倒逼任务,全程***督进度,按月检查,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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