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田阳区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答复的函
A
阳房产复字〔2020〕3号 签发人:农玉勇
对田阳区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10号
建议答复的函
黄尚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未统一安装水电一户一表生活小区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对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涉及我中心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内容,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中心分别于5月29日、6月2日到江安水务公司、广西南方电网田阳分公司协商如何解决老旧小区水、电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水电部门当场明确了改造的程序,并畅通渠道,在费用和申请流程给予了相应的减免。我中心暂以茂业小区为试点,目前已完成水、电一户一表的改造预算工作。之后再促步向有意向进行水、电一户一表的改造的小区铺开。因老旧小区大都没有维修资金费用,改造资金仍以全体业主共同分摊为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决定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仍需组织召开茂业小区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规定的表决户数、面积数后才可进场施工。
感谢您对房产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百色市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7日
承办人:黄礼娜 电话:3221696
抄报:田阳区人大办,区府办,区绩效办
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