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23期)黄埔区经普办开展非一套表普查数据质量再提升专项审核行动
黄埔区“四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区统计局局长李琼玉对全区近期经普工作提出要求:4月份各级经普办必须保持工作热度不退、工作人力不减,对未完成登记的单位,各级经普办要充分与部门联动,多方查找,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将非一套表单位及个体户普查登记工作重心及时切换至数据质量提升、再提升工作上来。
为了落实李琼玉局长的要求,区经普办开展为期1个月的非一套表普查数据质量提升、再提升专项审核行动,对非一套表单位的全部普查登记套表进行全面审核,不断夯实黄埔区“四经普”数据质量。主要做法如下:
一、专项审核行动有序、实效开展
一是制定审核工作办法,明确要求。为保障审核工作有序、实效开展,区经普办制定和印发《黄埔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办法》,明确审核组织方式、审核要求、审核细节等内容,着力确保提升全区普查数据质量。
二是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队参加会审。区经普办主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罗笑娟带队深入到各街镇经普办对普查套表数据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明确数据质量的重要性与审核工作的复杂性,要求各街镇对审核工作的热度不退、人力不减,层层把关,共同提升我区普查数据质量。
三是重点核对普查套表重点指标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区经普办审核小组人员与被审核街镇一线社区普查员以一对一方式开展辅导和会审,边审边询问,重点核实非一套表单位上交的普查套表重点财务指标数据是否与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数据来源表等附表对应指标数据一致,是否有错填、漏填等,同时对企业提交的会计报表数据是否合理进行评估。
二、专项审核行动成效初显
一是纠正部分普查套表指标数据与企业提供已盖章的会计报表对应指标数据不一致情况。如审核中发现存在普查套表应付职工薪酬未包含福利费、社保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指标误将本月数填为本年累计数;资产合计、负债合计期初、期末数填混等情况,要求普查员及时与普查对象核实并更正或补充修改完整。
二是对部分数据不合理的要求重新***核实。通过审核评估发现部分企业提交已盖章的会计报表数据明显不合理的,但普查员收表核实时企业坚称报表数据属实,对于以上情况,区经普办审核小组要求街镇社区普查员重新***进行业务宣讲,要求普查对象必须履行如实申报数据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等。经普查员再次***宣讲和核实后,较大部分普查对象配合重新申报普查数据。
截至4月12日,全区已对5个街镇完成审核,负增加值单位占比较开展行动前降低0.1个百分点,人均薪酬等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再提升专项审核行动将继续进行。
附:专项审核行动图片
执笔:冯 銮
审核:罗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