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评选第三方承接机构的采购询价函
各单位:
根据《广州开发区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穗开管办〔2016〕25号)、《广州开发区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穗开就〔2016〕4号)以及《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评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欢迎全市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凡报价的单位必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时将报价书、承接方案及相关资质资料自行统一密封后送至我方。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综合报价书、承接方案及相关资质资料等情况,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首次付款签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按总金额的30%付款,第二次付款在评选活动结束经我方认可后支付余款。
6.履约保证金: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服务技术要求
1.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评选活动宣传,积极发动企业参与;
2.接收参评单位提交的评选材料,并作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情况等信息初步核对处理;
3.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整理、登记、核实和分类、汇总,并对参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基础指标得分统计等工作;
4.组建评审专家组,统筹安排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与专家组签订评审服务协议,并实施专家评审回避制度;
5.为专家组评审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放专家评审费;
6.经过一系列评审程序,会同专家组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提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7.评选工作完成后,对入选人员的资料进行详细登记,撰写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以备下年度评选活动对比查阅;
8.随时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检查。
三、商务要求
为满足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技能人才和企业服务需求,实现服务效能和质量显著提升,报价单位需满足以下商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6名以上熟悉相关人才政策的服务团队,并配备至少3名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2.供应商需有业务信息化平台或者系统,或有开发意愿及规划,确保可以高效、方便、快捷的提供本项目服务;
3.供应商需要有符合条件的专家资源库,并有完备的专家评审管理制度,用于支撑评审工作按标准实施;
4.供应商需有组织人才评选活动项目和专家评审服务经验,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有前台服务和电话咨询经验,具备大型评选活动经验的单位优先(提供协议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编制报价函要求
需提交承接服务报价表(格式见***)、承接服务工作方案/承接服务承诺书和符合商务要求的佐证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218,邮编:510530,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2378993)。
*** 承接服务报价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