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渠县龙凤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
渠县龙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渠县龙凤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渠龙府〔2021〕43号)收悉。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渠县龙凤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4-511725-99-01-139609。
三、项目业主:渠县龙凤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选址:渠县龙凤镇。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龙凤镇紫凤社区四组新建农贸市场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30平方米;镇政府对面竹林滨河空地建休闲广场800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安排:3个月。
八、招投标事宜:请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接此批复后,确保工程措施恰当和工程安全。要节约土地、降低工程造价,重视生态和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工程、节能减排以及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及规范,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审核人:张伟
上传人: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