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020-31014846(区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荔湾区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收)
邮 编:510360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区编办: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包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区境审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在生态公益林内开展除旅游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审批,采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等11项,均已纳入广州市荔湾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无非行政审批。其中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区境审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在生态公益林内开展除旅游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审批,采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等5项审批未进驻广州市荔湾区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原因是该5项为市2016年下放事项,且我区一直不存在蓄养、经营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和传统的林地,全年也未发生相关项目的申请和咨询。
全年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量247宗,其中受理量244宗、不受理量3宗;行政许可审批的办结量247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在2015年继续深化综合审批政务改革基础上积极探索单项及并联行政审批“双轨”模式、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开展对外服务。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批权限行使职权,我局主要行政权限行使依据有《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和法定办结期限进行审批,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均能比法定办结期限一至两个工作日。二、是严格按照区编办区政务办的工作指导,进一步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我局6项行政审批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按首问责任制要求,服务热情,有问必答,及时协调、解决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按照区政务办的指导,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荔湾分厅,将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公示,并经过多次全面核对,力求清晰准确。
其次是将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情况,通过印发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折页或散页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便于公众翻阅、。
(四)推行标准化情况。2016年,我局编制印发了《办事指南》,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按照区编办的指导进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情况清理。
(五)监督管理情况。我局把行政职权的公开公正运行作为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逐层抓落实。各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开展好本科室各项行政许可的公开运行工作,落实工作汇报制度。审批科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重要职权的行使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分类、会审,以确保行政职权的运行置于监督之中。全年有关我局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未发现投诉情况。
(六)实施效果情况。我局的行政审批基本可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以来,群众办事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行政许可办理流程;二是要加强与各业务管理科室的沟通,让工作更快捷高效。三是要继续加强与市一级业务上级单位的沟通,落实好市权下放过程中的衔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局下一步工作措施是继续做好各项快捷、便民服务工作,同时做好现场协调,将审批业务做到高效为民服务。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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