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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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7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穗环【2015】154号)要求,我区拟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的企业进行奖励。经企业申请及区有关部门审查后,中国大酒店和广州远洋宾馆有限公司符合奖励条件。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至7月5日(星期二),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致电或书面向越秀区环境保护局查询和提出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查询和意见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和联系人:越秀区环境保护局综合监督管理科
张莹、朱汗青
受理电话: 81075063
受理地址:西华路第一津街50号、52号首层、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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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5:31: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