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工区招聘物业管理公司公告
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本公司所辖广州市白云区园下底路200号江夏工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兹邀请符合资格的意向单位前来竞聘。
一、项目概况
管理服务范围:本招聘项目确定一名成交单位,负责广州市黄石路(园下底路200号)江夏工区的物业管理,总面积约24402平方米;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厕所、路灯、道路、绿化、供水和供电设备)进行监管,做好巡查和保养工作(详见***)。
二、委托服务期限
2019年7月1日始至 2022年 6月30日止(三年)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与我司签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竞聘资格
(一)在广州市内公司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具有物业管理资质;
(二)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且现在有物业管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在中国信用网出现异常、失信等信息)
五、委托管理服务的人员配备要求
至少配备2名主任和管理员、1名报账统计员、2名电梯驾驶员、2名大门值班员、2名保洁员、保安员人数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高压电工按供电局部门规定。按规定配备的人员须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管理人员要持物业管理专业证上岗,24小时配专业电工当班。
六、江夏工区物业状况经营风险提示
(一)江夏工区物业因历史改制原因,除我方以外、还有广州市越秀区广卫商业贸易公司、广州市华达钢钉厂、广州市银燕冷冻空调设备工程公司三家行使业主权力的单位。如有涉及我方以外其余业主问题,如维保分摊等,需由获聘物业管理方与业主单位自行协商。同时,获聘物业管理方需处理好工区内改制企业使用物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维稳工作。
(二)获聘物业管理方必须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江夏村委、治安队、供电局等第三方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好江夏工区的安保、卫生、电力供应正常,保障江夏工区正常运作。
(三)获聘物业管理方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公众责任险等有关保险,完善江夏工区意外保障。
(四)考虑到江夏工区实际情况,物业管理中有代缴水电费的要求。获聘物业管理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需要垫支的情况,获聘物业管理方参与征集聘用视为了解并接受上述工作安排,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营风险。
(五)如遇委托方因政府或上级部门需对工区整体打造,收回工区物业时。获聘物业管理方需无条件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不得因此追究委托方的责任。
七、参与竞聘报名时需提交资料(除交款凭证外,其他资料密封包装)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交营业执照即可。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同时需在评审当天提供原件核对。
(二)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且现在有物业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关联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合同、营业执照等。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同时需在评审当天提供原件核对。
(三)对于江夏工区设计的管理方案,包含:1、物业管理制度(含水电费用代收、日常工作流程、各岗位职责分工、水电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公共秩序管理、保安人员配置等管理要求);2、消防维保、电房维保、电梯维保、卫生清洁保洁、绿化养护方案;3、物业管理的应急措施方案。包括对物业突发事件(灾害性天气、火警、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措施;对消防、用电用水等公共设施的应急维修方案,所需人员岗位安排配置。
(四)本项目竞聘保证金交款凭证。
(五)江夏工区管理服务招聘项目综合评审表里面涉及评分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16805元/月,竞聘企业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缴纳1个月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作保证金(即:116805元,以到账时间为准),期限内未查到保证金,视为未成功报名。未成交企业保证金在现场评审结束后7天内不计息退还。
保证金缴款账号:中行广州黄花岗科技园支行684****53920
户名:广州市越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5号附楼六楼(联系电话:87307787,联系人:张先生)。
(四)报名期止之后,我司组织现场评审,对竞聘单位提交的密封资料进行现场拆封,并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成交。
(五)现场评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评审时间:2019年6月25日下午3时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5号附楼六楼会议室
(六)我司对以上招聘方案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单位:广州市越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