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挂牌督办2016年我市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的通知
穗环领导小组〔2016〕1号
各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进我市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等5个突出环境问题以及广州市白云区富明玻璃有限公司等15家重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详见***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相关区要根据市挂牌督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级挂牌督办整治方案,层层传导压力,认真组织实施。与此同时,各区要认真排查、梳理出本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污染企业,制定区级挂牌督办工作方案。上述整治方案及工作方案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二、切实督促整治。各区要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针对被挂牌督办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企业,逐项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督办任务。 三、严格督办验收。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各区应向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提交挂牌督办工作总结或摘牌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验收核查,摘牌情况向社会公布。对因整治工作不力,被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公职人员的行政责任。 ***:1.2016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名单.doc 2.2016年广州市挂牌督办重点企业名单.doc 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蔡强、邓庆桓;电话:83203095、8320306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境保护厅,各区环保局,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开发区建环局。
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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