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志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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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宁组干〔2019〕199号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县各人民团体、市驻宁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
廖志霞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9日
抄 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副县长,市委组织部。 |
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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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9:16: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