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宁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府办〔201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广宁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 晧﹙副县长﹚
副组长:余瑞国﹙县府办副主任﹚
潘允强﹙县经贸局局长﹚
冯少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朱名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汉波﹙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树文﹙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冯活成﹙县经贸局副局长﹚
陈家晓﹙县教育局副局长﹚
卢松文﹙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显池﹙县建设局副局长﹚
陈先荣﹙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潘光群﹙县卫生局副局长﹚
欧宝成﹙县统计局副局长﹚
黎秉兰﹙县科技局副局长﹚
陈健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冯肇飞﹙县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冯活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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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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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0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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