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屏山县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进行依法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并收集与保护区有关的政策法规,协调内外部关系。
(二)制订自然保护区全面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订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负责保护区内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掌握区内的资源消长变化、资源结构变化及野生动植物分布与变化。
(四)全面负责保护区内珍稀濒危动物的抢救和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保护好现有物种的基础上,组织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科研和监测工作。
(五)加强与周边地区乡镇协调联系,确保保护区及周边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不受到人为破坏。
(六)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1.屏山县老君山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四个内设机构,内设综合股、保护宣教股、科研监测股、保护站。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老君山管理局编制人数31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新公招进入5人,调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1.08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1.08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1.085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88.48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5369万元,医疗卫生10.3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22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计251.0856万元与上年200.4661相比,增加了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人员6人,其中:公招进入5人,调入1人。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251.08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保护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6.0856万元,是用于保障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188.4886万元,主要用于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9.53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10.33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7222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3.00万元,其中:办公费预算3.5万元;印刷费预算1.0万元;手续费预算1.0万元;水电费预算3.0万元,物业管理费预算3.24万元;工会经费预算2.7047万元;差旅费预算3.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2.0553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预算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费2万元,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约6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级验收项目,督查、检查保护区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未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2019年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无政府采购计划。
2.目前,屏山县老君山保护区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为309.4万元,与上年相比,比年初数293.15元,增加了16.25万元,增幅为5.5%。
八、重点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两个项目支出经费为5万元。
九、 专业名词解释
1.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费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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