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认真落实民生重点工作事项,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健全民生保障体系的部署要求。一是调整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是11年连调,涉及全市19.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269元,年增加基金支出5.3亿元,6月底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自今年1月份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涉及全市60岁以上的居民116万人,年增加基金支出1.39亿元,6月底全部落实到位。三是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和落实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900元;全市享受生育医疗费零负担待遇的10218人,支付基金2457万元。四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至9月份,共为全市29.1万名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4.9亿元,为全市116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9.8亿元,为67.8万名住院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33.4亿元,支付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金2.7亿元,各项社保基金共支付131亿元。
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改革重点工作事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围绕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一是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请市政府下发了《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9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启动会议,全市会议后先后举办了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650人参加的培训班,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二是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对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两项制度整合一年来的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下发文件自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居民取消1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2016年1月起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三是调整居民大病保险政策。8月份下发文件明确了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起付标准,并规定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数额为45万元。四是对定点医院医疗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下达计划,每季度清算、年底结算,使全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在可控的范围内,目前执行和运行情况较好。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任务,不断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社保基金管理。围绕省对我市下达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涉及社会保险覆盖率和居民医疗费报销比例的两项指标任务。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今年以来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这项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员5.8万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75.8%;实际征缴社保基金138.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9.2%。在加强扩面工作的同时,注重了五项保险覆盖率的同步推进,截至9月底,全市五项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88.7%。二是认真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和待遇。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调度和落实政策待遇执行情况及医疗费报销情况,截至9月底,全市居民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67%。三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力度。围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上半年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对五项社保基金的检查,检查全面深入力度大,检查结束后下发了加强基金管理和规范社保经办三个文件,对堵塞各种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共稽核参保单位2350家,502家人均上调缴费基数458元,稽核后市直每月多收基金526万元,促进了基金的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