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地方海事处于切实做好水路春运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有船乡镇管船站,处各股室: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川交航函运〔2016〕162号)精神,今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我县水路春运客流高峰期的旅客疏运工作,全面提升水路运输应急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动春运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保障春运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市航务管理局以及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春运应急保障工作的安排,特制定我县水路春运应急保障工作预案。请各有船乡镇结合辖区水路春运实际,进一步细化预案,狠抓工作落实。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处长为组长、副处长及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路春运工作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安监股,监控值班电话0817-7216307,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春运期间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各乡镇管船站要在本辖区人民政府和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水路春运工作应急保障机构,确保春运期间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工作职责
(一)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首位,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春运期间,全县水路春运应急保障由处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乡镇管船站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应急队伍、客货船舶运力和航道保通保畅应急船舶储备。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现场,确保日常管理做到清单化、痕迹化,工作要闭环、责任可追溯,真正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
(二)各有船乡镇管船站要在处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精心制定春运水路运输和航道保通保畅应急预案,负责对本辖区水路运输现场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掌握客流动态,发生旅客严重压港,航道不畅导致通过能力严重下降等情况要及时向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车船和人员开展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非客船载客。
(三)各乡镇管船站要加大力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认真做好乡镇管船员、签单员和船主船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要加强对重点码头渡口、船舶的现场检查,严禁非法载运三品,特别是烟花爆竹、液化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严查超员、超载、超航线、夜航、冒雾、恶劣天气航行和不按规定配备和穿戴救生衣等违法行为,对春运期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督促有船乡镇政府认真开展客渡船签单工作,严把船舶出航关,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渡船舶投入春运,确保水路春运安全、有序。
(四)各乡镇管船站要做好重点水域的测量、维护和管理,认真做好航道巡查工作,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除航道障碍,保证过往船舶正常航行。发生浓雾、水浅、雨雪天气等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停航封渡或限制通航等措施。
三、运输保障船舶及人员
(一)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水路春运时间节点,针对春运特点提前准备应急保障运力,重点加强农村庙会、赶集等大型聚会和大雾天气旅客压港疏散等运力保障,逐一落实车辆和船舶、带队管理人员和联络人员及方式,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船舶必须达到适航标准,要提前对抽调的应急保障船舶进行检查,确保船舶技术状况良好,船员适任,严禁将问题船舶作为应急储备运力。
(三)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从业船员要求技术过硬、身体健康,年龄在23岁至60岁之间。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畅通,县地方海事处应急值班电话为7216307,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有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同时2月5日前报送情满旅途活动开展主要情况,2月24日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自查自评结果等相关材料。
(二)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各乡镇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充分利用渡口码头和船载视频,加大对重点渡口以及学生放假日、农民工返乡日、农村庙会日、大雾赶集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与乡镇管船人员、气象、水文、航电枢纽和航道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气象水位变化,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传递江河水位及雾情等情况,在发生浓雾、水浅、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情况时,要及时果断采取停航封渡或限制性通航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一旦发生运力不足造成旅客积压,航道不畅严重影响船舶通行等情形,要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应急储备运力疏运旅客,出动应急抢险船舶给予相应的应急保障。各乡镇管船站要在预知客流的情况下,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早组织疏运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各乡镇管船站在发现或接到运力不足致使旅客积压的情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储备应急运力和航道保通保畅应急工程船舶,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集结地点,开展应急保障运输工作。
(二)执行应急保障任务的船舶由航务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安排部署,并由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运输任务。
(三)在执行应急保障任务时,应及时向本辖区交通海事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上级相关水路春运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当地乡镇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渡口码头或施工水域周围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四)渡口码头发生卫生防疫、治安刑事案件或水上交通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和事故等级,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车船和人员,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调用无证无照船舶参加营运。
(二)承担应急保障任务的船舶所有人要加强对应急船舶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三)要积极与发改、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水路运输组织、应急保障等问题,确保我县水路春运工作安全稳定。
七、责任追究
对未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未落实应急保障船舶,在辖区内出现航道不畅,严重影响船舶通行或旅客严重压港滞留的,不得参加本年度春运工作先进单位评比;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仪陇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