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020年8月3日,******李克强签署***令第729号,公布修订后的《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我局于9月份开始通过职工会分期专题学习了《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并印发了相关宣传资料向来局办事的单位免费发放。
专题学习过程中,局领导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切实将《条例》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结合《预算法》,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
二是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加大了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了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具体要求,着力增强预算透明度;明确了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科学;规范了部门预算管理,落实预算法确立的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了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监督,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厘清了预算主体管理职责,规范预算执行行为,强化对财政活动的全程序管理;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规定,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应由财政部门办理,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具体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是着力抓好财政改革。要结合《条例》的正式施行,继续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等改革事项,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